南国今报讯(记者毛秋雁)28日上午,柳州市医改办召开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方案恳谈会,人社局、卫计委、发改委、民政局等医改成员单位参加了本次会议,就医改涉及药品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以及相应补助标准调整等重要内容进行说明,并征求意见。柳州将在7月或8月开始实行医疗改革。
医改五要点备受关注
根据测算,柳州市的医疗费用增长较快,群众看病贵问题比较突出。
数据显示,柳州市9家市属公立医院的医疗费用,2010年支出20.21亿元,2011年支出23.35亿元,同比增长15.5%;2012年支出27.52亿元,同比增长17.8%;2013年支出32.75亿元,同比增长19%。
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反映了老百姓医疗负担也相应增加。为此,医疗改革成为老百姓期待已久的民生大事。
昨日,柳州市医改办主任姜琦介绍了柳州医疗改革的方向和目的。即将开展的市级公立医院医改,主要涉及5个要点:
要点一:取消加成 药价“零差率”
今年,柳州市医疗改革的重点,就是在市级公立医院推行“一取消两同步”工作。
“一取消”,即城市公立医院使用的全部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照进价零差价销售,取消原实行的药品按进价加成15%的销售政策,同步开展药品耗材购销和流通领域的改革。公立医院取消加成后,形成的政策性亏损,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5%,财政补偿15%。
要点二:门诊费用下降15%左右
经测算,经过价格调整后,老百姓的门诊费用,较改革前将平均下降15%左右;住院费用较改革前略有增长,增长的费用主要由医保支付,原则上不增加老百姓医药费用负担。
同时,柳州市在实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后,估计药品耗材价格在现有价格基础上还将下降10%以上,老百姓的医药费用负担下降的幅度将进一步显现。
要点三:以市为单位集体采购药品
以前,各医院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药品采购,今后,医院药品的采购,将以“市”为单位采购,柳州市将实行集体采购,各大医院需要什么药物,需通过柳州市医改部门统计后集中采购,大大降低药品的价格。
要点四:分级诊疗更完善
以后,除急、危、重症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患者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肿瘤患者放、化疗,艾滋病,结核病,特定疾病等)外,参保(合)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市内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相应降低其医疗费用补偿医保待遇。
除急、危、重症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特殊情况(异地突发疾病、外出务工等)外,参合人员未经市内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直接到市外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由患者本人自行承担。
区直在柳的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与柳州市签订即时结算协议的市外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视同为市内三级医疗卫生机构。
要点五:药品收入不许超医院总收入的45%
现在柳州市医院都是以药养医,药品收入通常占到了医院50%;实行医改后,柳州市在对公立医院的监管指标设计上,强化了均次住院费用、住院率、药品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比例,以及执行药品耗材及集中带量采购情况等4项指标的监控。
特别是药品耗材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例,三级医院要小于45%,二级医院要小于40%,要抑制公立医院为追求利润而使用高值药品耗材的冲动。
放射治疗、血液透析、连续性血液净化、血液及淋巴系统治疗、血液病毒灭活、精神心理卫生等项目价格,暂时不做调整。
热点问题答疑释惑
热点一:药品统一采购,一些特效药、进口药及低价药,会不会没有了?
姜琦解释道,这种情况不会发生,因为要保证大多数患者的就医权利,未来实行市级的采购,对于一些用量大、效果好的药物,依然会大量采购,病人不必有这方面的担心。对于妇儿专科、抢救药物等特殊药物,也会有供应保证。
热点二:医药费降了,检查费是否会提高?
柳州市卫计委主任黄健辉答复称不会,柳州市将实行临床路径,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什么病需要做什么检查,做多少项检查,都将作出规定,这样就避免了医生乱检查而提高检查费。
热点三:精神疾病不在调整范围
一名心理医生提出,此次调整,精神疾病的治疗不再调整范围,而现在医院心理咨询的价格是一小时40元,医生一天只能看六七名患者,医生的价值得不到体现,为此,他们希望将心理治疗纳入医保,并且提高医生的诊疗费。
柳州市物价局答复,这次价格调整是第一批,力度并不大,范围也并不是很广,这是为了尽量避免过多提高病人的负担。下一步物价局还会对第二批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医疗改革既不能提高老百姓的费用,也不会打消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但医改需要循序渐进地进行。
柳州市医改办也将全面征求市民的意见,如果市民对柳州医疗改革有意见,可直接拨打市医改办的电话:0772-281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