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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土地纠纷男子开枪伤人 涉嫌故意杀人受审

A-A+2015年8月6日15:11南国今报评论

  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钟华 通讯员 李丽)昨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对男子谭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谭某今年35岁,家住大桥园艺场游山大队。去年以来,谭某就因父亲的鸭场用地争议问题,与家住大桥园艺场法山大队的男子韦某产生了纠纷。今年2月2日,谭某用气枪袭击韦某,韦身中两枪。案发后,谭某携带枪支潜逃。7天后,他在家属的劝说下,才带着作案击伤韦某的气枪向公安机关投案。次日,谭某被鱼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月17日,谭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鱼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和检察机关查明:今年1月25日,谭某曾向受害人韦某发送手机短信,扬言要杀害韦。2月2日下午3时许,谭某携带4年前向他人购来的一把自制气枪,来到大桥园艺场法山大队等候韦某。

  看到韦某回来时,谭某用气枪朝韦的后背打了一枪。韦某中枪受伤昏倒在地后,谭某继续用气枪朝韦的头部开了一枪。随后,谭被在场群众制服。一些与谭某相识未明真相的村民赶来救助谭某,令谭某有机会逃离现场。韦某因背部、脸部受伤住院治疗,所受损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在昨日的庭审中,对于检察机关指控他非法持有枪支的罪名,谭某表示认罪服法。而对于故意杀人未遂的指控,谭提出了辩护意见。他说,击伤韦某的第二枪,是在韦的亲属和手下过来抢枪时,拉扯中无意击发的,他本意并非想致韦于死地。谭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构成故意伤害。

  公诉人则认为,谭某事先曾发短信扬言杀害韦某,并在确定韦某回家后,携带一支能在5米外将鸟打死的气枪等候韦某。谭某不仅从韦某背后朝其开了一枪,还在受害人中枪昏迷倒地,失去反抗能力后,向韦某的头部近距离地开了一枪,足以证明谭某杀害韦某的主观意图。

  经过昨日的庭审,鱼峰区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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