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灵川讯(记者 杨子健 通讯员 秦培)“多亏民政办的同志帮忙,我们父子俩才有了一个新家。”4月1日上午,灵川县三街镇新圩村村民肖义国吐露心声。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灵川县积极探索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工作新模式,让当地困难群众实现“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今年60岁的肖义国,身患残疾,儿子有精神分裂症。自家的房子又因一次火灾被烧毁,只好长期借宿亲戚家。在民政人员的帮助下,父子俩现在每季度有660元的低保金;去年,还通过民政申请了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大病救助等,以及危房改造项目的住房救助。眼下,两人占地面积50平方米砖混结构危改房已建成并搬迁入住。
去年以来,灵川县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新模式,构建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安排专项救助资金和专项工作经费,并在全县12个乡镇设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站,设置了“一门受理”服务窗口,建立了救助台账,规范了窗口标识,配备了2-3名专职人员。定期召开由民政牵头,人社、教育、住建、卫生等部门参加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做到早发现、早受理、早救助,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有效地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现象的发生。
自去年9月以来,在各类救助中,民政部门救助128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8万元、大米3125公斤、衣被820床套;住建部门救助68户,发放救助资金106.86万元;卫计部门救助4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2万元;教育部门救助4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