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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爹请吃饭把魔爪伸向干女 男子涉嫌强奸未遂被拘

A-A+2015年6月30日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苑长军)小红(化名)受干爹蓝某邀请一起吃饭,饭后睡觉时突遭干爹实施强奸,所幸自己不断反抗,才躲过一劫。事后,蓝某向小红的父母下跪道歉且赔钱,但听说民警介入调查后,他投案自首。6月28日,犯罪嫌疑人蓝某因涉嫌强奸未遂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

  小红今年17岁,博白县某村人,目前和父母一起生活,租住在南宁市北湖路某小区。因父亲与蓝某是好朋友,小红把蓝某认作干爹。

  今年6月25日上午11时许,干爹蓝某打来电话,邀请小红一起吃饭。随后,蓝某骑电动车搭载小红,一起到朝阳广场附近一家餐馆吃午饭。饭后,他将小红带到自己暂时的住处——共和路某生活区一房间。据了解,蓝某是马山人,今年45岁,初中毕业后一直做司机。最近几天,他来南宁考驾校教练证,暂时住在弟弟的家里。

  来到干爹暂时的住处,身穿裙子的小红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直看到下午3时许,感觉困意后到干爹的房间休息。当时,她看见婶婶(蓝某的弟媳)回来,礼貌地打招呼后去睡觉。下午4时30分,蓝某进房推醒小红说:“你婶婶要去买菜、做饭,到时一起吃饭。”小红没有在意,本想继续睡觉,不料被蓝某强行亲吻。

  她连忙将蓝某推开。蓝某变本加厉,一把将房门反锁后,便将小红压在身下,一手拉扯对方的内裤、裙子等衣物,一手乱摸其敏感部位。“婶婶,救救我!”小红哭着反抗,并不断大喊呼救,却一直没有看到婶婶过来。蓝某疯狂地撕扯小红的衣服,屡次想实施强奸,但之后听到对方不断哭喊,才不得不罢手。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干女儿,羞愧地自行离开。

  小红穿好衣服,匆匆跑到民族中山路口的交警岗亭,打电话向母亲哭诉事情的来龙去脉。

  父母担心女儿遇到这种事,会影响她今后的婚嫁,暂时没有报警。27日中午,小红的父母商量后,认为不能纵容蓝某的犯罪行为,便带女儿到南环派出所报案。考虑到案情重大,青秀公安分局刑侦四大队介入调查。办案民警勘查案发现场,并向嫌疑人蓝某的弟弟和弟媳了解具体情况。

  27日晚,嫌疑人蓝某听说干女儿已经报案,且民警介入调查,无奈下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所做的事实。据了解,蓝某已经结婚约20年,有一名17岁的儿子,他儿子与干女儿同岁。26日下午,他觉得自己做了不光彩的事,深深伤害干女儿,于是登门向小红的父母下跪道歉,并写了一份保证书,承认自己的错误,并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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