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通报了2014年第一次全区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检查情况,对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检测机构和送检企业,广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管重罚,及时采取点名通报、限期整改、暂停检测报告审批权等处理方式,同时结合定期开展计量认证、建立试验机与计算机联机等手段,进一步规范建筑检测行为,确保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据悉,此次检查了桂林、贺州、梧州、百色、崇左、钦州、北海、防城港、玉林、南宁10个设区市和其所辖部分县共37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点检查了异地试验室和资质未就位的检测机构,并通过检查检测机构提供的不合格报告台账,抽查了4个在建工程和1个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不合格报告项目的整改情况。本次检查共下发9份整改通知书。
检查发现,少部分市、县检测机构检查行为不规范,存在检测资质证书过期、检测人员档案不齐、送检企业作假等问题。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或企业)及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做出了严肃处理:对未取得检测资质仍承接检测任务的4家检测机构,该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停止其对外承接检测任务,并按相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对管理混乱、未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3家检测机构及其异地试验室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3家施工企业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并按相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责成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相关主体结构和材料进行实体检测。对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有关责任人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暂停其在广西境内的检测报告批准权、审核权和检测试验上岗资格9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