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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违背孤儿意愿是二次伤害

A-A+2014年6月24日08:23南方都市报评论

  广西隆林德峨镇14岁孤儿杨六斤的故事在广西电视台播出后,深圳康桥书院两位义工,把杨六斤接到深圳,学校准备资助他读书。6月20日,镇政府干部等一行来到深圳,要求将杨六斤带回广西,表示其现在已经是公众人物,需要他回去处理事情,包括捐款。记者问杨六斤想不想回去,他摇摇头说“我不想”。(6月23日《南方都市报》)

  人一旦出名,就会身不由己,成为“公众人物”之后的杨六斤,也遇到了如此烦恼。当地政府不想本地出现的“励志典型”远走他乡,墙内开花墙外香,执意将杨六斤从深圳带回广西,又是计划给他盖新房子,又是急于帮他处置捐款,要给这位自强不息的孤儿“锦上添花”。殊不知,杨六斤当初需要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在受到爱心援助之后的“锦上添花”。试问,之前杨六斤独自生活、靠野菜充饥的时候,当地政府的救助机制去哪儿了?

  也许,当地政府将杨六斤带回本地,本身出于善意。一方面,利用社会捐赠,给杨六斤提供一个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其感受到家乡的温暖;另一方面,通过重新规划杨六斤的未来,对过去公共救助机制的缺失进行补位。问题是,政府行为应尊重个人意愿,而不能横加干涉;将杨六斤从深圳带回,显然已经违背了杨六斤的意愿。比如,在深圳读书的杨六斤,见政府来了人,本来活蹦乱跳的他,就再也没有笑过了,并明确表示“我不想”回去。

  可见,当地政府违背杨六斤的意愿,等于是对其的二次伤害。事实上,政府的公共救助也好,民间的爱心援助也罢,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受扶助对象,不仅能够衣食无忧,而且能够无忧无虑地生活,身心不被任何利益“绑架”。具体到杨六斤身上,其在深圳学习和生活,显然更有利于其进步和成长。特别是,其本人已经适应了这种环境,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和快乐,这是至关重要的。 □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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