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颐武
“玉林狗肉节”几乎每年都引起激烈争议。近年流行的动物权利思潮和一些地域文化传统的冲突似乎愈演愈烈。一面是动物保护主义者的强势行为,一面是某些悠久传统和历史文化的顽强展现。两者似乎难以调和,谁也说不服谁,谁也不服气谁。
从现实条件看,两者都各有其理由和依据。动物权利倡导者认为动物有高度价值,尤其是狗和猫这种和人类相处很久,在城市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动物,需得到保护和尊重。这些概念是经济高度发展后西方已普及的“高概念”,并在相当多的中产群体和年轻人中得到传播。这些主张当然有其合理性,人们应对他们的观念有更多了解。不过,一些动物权利倡导者认为这些价值已是社会共识,对一些反对和中间意见做出激烈反应。
但实际上,社会对这些概念还远未形成共识。人们对保护濒危动物和生物多样性有一致的危机意识,但不少人对动物权利有不同意见。如有些人指责动物权利论虚伪,认为牛、猪、羊对人类贡献都很大,但动物权利论者对它们却缺少同情理解,甚至还欣然食用。这在动物权利论者看来不值一驳,但对尚未对此观念有充分认知的公众来说则相当有力。而且不少人认为对食用狗肉并无法律规定和伦理共识,不同文化对动物的禁忌很复杂,不能一刀切强制他人接受自己的价值观。因此,动物权利论者可提出自己的主张,但强制干预他人生活则是过分之举。
这两种意见高度分歧,难以弥合,形成复杂难解的社会问题。人们都承认动物有高度价值,虐待动物不可接受,但对一些动物能否作为食物则存在分歧。目前应承认动物权利论有其伦理和价值上的相当合理性,值得社会尊重,也会对于社会产生相当的积极影响,在未来也可期待其成为公认的主流价值。但在目前情况下对其他不同意见和行为,采取于法无据的强制干涉或激烈行动,则未必适当。
回溯当年一些动物保护主义者在高速路上拦截运狗车等举动,尤其一些人只是现场积极,但过后却并未积极提供必要财务支持,也引发诟病。当前情况下,认识到自己的价值观尚未成为社会共识,还存在分歧,价值观问题也有更多复杂的历史和社会限定。更多让人们理解动物权利的意义和价值,理性温和地宣传自己的主张,逐步取得更多认同,对动物权利论会更加有益。但相关地方节日活动的操办者,当下最好不渲染这一行为,避免这一敏感议题造成更多刺激和争议,对地方文化发展更有利。
现实地看,双方应多沟通,多避免情绪化的冲突或矛盾,客观看到问题的复杂性和分歧的现实性。动物权利支持者让更多人理解,还需更多具体扎实而非对抗性的努力。而地方节日的操办或支持者,也应找到和动物保护者的更多共同点。如果能在沟通和讨论中厘清一些问题,更有利于未来新共识的生成。避免激烈情绪对立,而是看到问题的复杂性,是迈向未来更积极趋向的第一步。▲(作者是北京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