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申艳 通讯员 周建明)两“碰瓷”男子专找逆行的车辆下手,面对敲诈勒索,受害车主因是逆行不敢声张,基本都是妥协赔偿。5至6月两个月里,两男子共敲诈勒索了6个车主。
昨天,七星公安分局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了案件详情。
面包车莫名其妙“撞”上电动车
市民王先生是个老司机,平时开面包车在市区帮人送货。
6月11日下午2点多,王先生送一车货去花鸟市场。到了市场路口,他左拐进入非机动车道,打算逆行一段路进入市场。这时迎面过来一辆电动车,驾车的是个青年男子,一路东张西望就是不看前面。王先生把车刹停,想让电动车先过去。没想到,电动车一头撞到了面包车上,青年男子连人带车翻倒在地。
王先生赶紧下车查看,男子左膝盖脱了点皮,左大腿有一处划伤。电动车的车头盖掉落下来,地上还有一部白色的手机摔坏了。男子一口咬定要王先生负责,王先生想到自己的车是逆行,于是提出赔偿300元。可男子不同意,用另外一部手机打电话叫人。不一会儿,男子的朋友赶来对王先生说:“你的车逆行还撞了人,是要负全责的。”
双方商量之后达成一致,王先生先去送货,之后带青年男子去医院包扎伤口,同时出钱把他的电动车和手机修好。受伤的青年男子爬上了王先生的车,另几人留在原地守着电动车。
两车主诧异相同被讹经历
当天下午,郁闷的王先生只好载着受伤男子,先到花鸟市场一家店铺送货。店铺老板黄先生和王先生是老相识,听到王先生刚刚的遭遇,他觉得“似曾相识”。
6月5日晚上7点30分左右,黄先生驾驶一辆小轿车返回市场,也是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时,迎面有好几辆电动车开过来,其中一辆撞上了他的小轿车,电动车上两名男子倒地。
黄先生下了车,当即道歉。其中一名男子说,同伴摔伤了腿,电动车和一部白色的手机也坏了,提出要黄先生送伤者去医院检查,还要负责修理电动车和手机。
在附近一家诊所,受伤男子包扎花费了45元医药费。由于附近的电动车修理店关了门,黄先生又赔偿了650元。
听完黄先生的讲述,王先生觉得自己刚遇到的事情可疑。“摔坏的都是白色手机?”黄先生忙去看坐在面包车上那个男子,然后再看看市场门口的另一人,肯定地表示:“他们就是上次骑电动车撞我车的两人。”他立即拨打110报了警。
专挑逆行车下手 车主大都不敢报警
接到报警后,七星公安分局刑警一大队介入调查。经查,驾驶电动车的男子一个姓黄,32岁,龙胜人;一个姓曾,28岁,平乐县人。五六月份期间,他们两次报警称,自己驾驶电动车被逆行的车辆撞了。
随后,侦查员分别找到两位“肇事”车辆车主调查,发现了蹊跷。6月8日晚上8点多,郑女士驾驶一辆小轿车在普陀路逆行,结果一辆电动车撞上自己的车,电动车上两名青年男子倒地,还坚持说是郑女士的车撞了他们。交警随后赶来取证,因为郑女士是逆行,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责,所以要负全责。后来,郑女士的丈夫陪两名男子去医院检查,花了2353元医药费,还赔偿了他们1500元用来修车和修手机。
而“撞上”电动车的另外一名车主则说,他也是在驾车逆行的时候被他们找上,最后赔了2200元钱私了。
经审讯,黄某承认自己与曾某合伙“碰瓷”,敲诈勒索车主的事。从五月至今,他们共敲诈勒索了6个车主。除了以上4起案件,还有两起案件的受害车主没有报警。黄某交代,撞的都是逆行车,车主分别赔了他们800元和1000元。
两人还说,“碰瓷”的时候,两人都是先倒地演“苦肉计”,以受害者的形象出现,而且专选逆行车辆下手,这样就算车主感到委屈也没办法,因为逆行有错在先。
至于作案的电动车和手机等道具,黄某说,第一次作案时,他就不小心把这部白色手机摔坏了,之后每次倒地,他就故意把这部烂手机掉在地上,多个借口要钱。那辆电动车也做过手脚,车前盖是扣上去的,一碰就散。
他们也曾担心被讹的车主会带着他们去修车,不过后来他们发现,受害车主“怕事”,基本都是匆匆赔偿了事。
目前,黄某、曾某涉嫌敲诈勒索被七星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