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 黄新跃 通讯员 周仕敏)4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自2014年起,自治区教育厅将改革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设置审批权,把专业设置审批制度改为专业设置备案制度,以此转变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管理方式。
改革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下放专业设置审批,自2014年起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设置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批,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设置经办学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是下放招生计划审批,自2014年起自治区教育厅不再统一审批下达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各市教育局下达所辖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年度招生计划。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学前专业年度招生计划由办学主管部门审核。
三是加强标准建设,自治区教育厅制订了专业设置条件和教学标准,明确设置专业应该具备教学设备、师资配备等,教学标准规定课程结构、教学计划、教育实践等,依据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用标准加强监督、加强约束,从根本上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做到简政放权、放而不乱。
四是加强办学指导与评估,自治区教育厅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发挥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每两年对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进行评估检查,并向社会集中公布办学状态。
据了解,将专业设置审批制改为项目备案制以后,审批权下放到市、县(市、区),只需要市县报广西教育厅备案,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做好指导、监督工作,这样既加强了地方统筹能力,也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