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15日电 2014年省级地方两会今将全部谢幕。据记者统计,至少有25个省份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单独两孩”,其中过半省份表态今年启动实施。对此,专家表示,各地实施新政的时间间隔不会太长,预计很快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25省份政府工作报告点题 逾20省份或年内启动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之后,“单独两孩”相关政策持续引发关注。历经数月酝酿,这一计生新政在2014年省级地方两会上再获瞩目。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河北、内蒙古在内的25个省市自治区,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及“单独两孩”政策,其中过半省份表态今年启动实施。综合各地最新进展,2014年,全国或有超过20个省区启动实施这一新政。
其中,河北、贵州、山西、天津及海南等5省市,均在其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吉林确定“启动‘单独两孩’政策”,青海则明确表示要“出台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和取消四年生育间隔政策”。
据悉,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3月或5月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表决通过后公布施行。河北卫计委主任表示,该省将力争在今年6月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天津、青海、海南三地也将“上半年”作为目标节点制定规划。其中,天津“最迟在今年上半年内启动实施”,海南则“力争于今年上半年落地”,青海称“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启动实施”。
福建、内蒙古、北京与广西等四地,将“实施或落实‘单独两孩’政策”明确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其中,内蒙古将于2014年上半年出台“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最快将于今年3月实施,广西则确定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计生新政在江苏、上海和湖北亦有较为明显的进展。据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消息,上海、江苏两地已按要求通过“单独两孩”政策备案程序。湖北“单独两孩”方案在获国家备案通过的同时,将于本月底开展试点办证,新政有望于3月份在湖北全省启动实施。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告诉中新网记者,“从中央精神来看,各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时间间隔不宜太长,预计新政将会很快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浙赣皖率先实施“计生新政” 人口老龄化或将得到缓解
自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单独两孩”以来,舆论在热议该政策给中国带来的影响的同时,也在猜测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
今年1月17日,浙江人大公布《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宣布该省从当日起正式施行“单独两孩”政策,浙江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的省份。
紧随浙江的脚步,中部省份江西与安徽在完成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法定程序之后,分别于1月18日、1月22日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张车伟表示,浙江等中东部地区生育率下降、幼年人口逐渐减少形势更严峻,政策调整的意愿更迫切,而河南、广东等人口较多的省份,则在新政实施上态度更为审慎。
据统计,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推行以来,浙江累计少生了2600万人,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了30年,但近年来该省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及劳动力的持续趋减愈演愈烈也让人更加忧心。
张车伟指出,中国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其目的就是希望中国的人口生育率有所反弹,生育的孩子有所增加。从长远来看,这样的反弹和增加将对中国人口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目前中国的老龄化速度非常快,如果生育率进一步下降,若干年之后,我国面临的老龄化问题将会异常严峻。”张车伟说,“如今计生政策一定程度放开,生育率有所反弹将会使老龄化现象有所缓解,这本身就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
“如果人口本身的可持续发展不能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便是一纸空谈。新政的实施不但对人口本身的可持续发展有益处,对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也是利好的消息。在计生新政的影响下,我国劳动力数量的下降将会放缓、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也将有所改善。”张车伟说。
官方预测出生堆积现象可控 专家表示不会遭遇特大生育高峰冲击
作为中国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5年来首次放开“单独两孩”。这一国家战略层面的变动,将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然而,计生新政出台以来,无论是官方、舆论还是学界,均对新政实施后带来的人口压力及基本公共服务压力持乐观态度。
江西卫计委主任李利表示,生育政策调整后,短期内符合条件的二孩出生数量将有所增加,但只要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特别是多孩政策外超生,则可有效控制出生人口的数量。
陕西省卫计委副主任陈昭则预计,计生政策调整后的一个时期,该省出生人口将会适当增加,但在可控范围内,平均每年多出生人口4万左右,提升人口出生率约1个千分点,仍处在低生育水平,更不会对该省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造成过大的压力。
对此,张车伟亦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新政实施后对人口数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全社会不会遭遇一个特别大的生育高峰的冲击。
张车伟告诉记者,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到现在,中国的低生育水平已持续了20多年,中国的生育率长期低于人口自然更替的生育率水平,导致了低生育水平环境和文化的形成。
基于以上现实,张车伟指出,20多年来,中国控制人口过度增长的目的已然达到,从这样的意义上来讲,逐步完善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放开过去较紧的生育政策,是必然的做法,“即使国家放开计生政策,也不会造成人口生育率的持续反弹,人口高速增长的局面不会再次出现”。
“即使有部分生育高峰出现,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张车伟还分析,如果多生了,说明我国计生政策的调整是有效的,达到了我们对计生政策进行调整的目的;如果政策调整之后没有什么影响,反而提醒我们应当进一步研究、完善计生政策。白琥
附:31省份政府工作报告对“单独两孩”政策的表述(按会议召开时间顺序)
宁夏:适时启动“单独二孩”政策,促进人口素质提高和长期均衡发展;
河北: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西藏:未提及;
福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甘肃:依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陕西:制定“单独二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
内蒙古: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广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
北京:落实“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积极研究相关服务保障措施。做好流动人口基础登记办证工作,建设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推行居住证制度;
河南:未提及
浙江: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已经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贵州: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加大计生家庭帮扶力度;
新疆:落实夫妻“一独二孩”政策;
广西:未提及(定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辽宁:尽快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湖北:实国家“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山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
四川: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山西: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天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做好失独家庭帮扶工作;
青海:出台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和取消四年生育间隔政策;
江苏: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通过备案程式);
重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法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黑龙江:未提及;
上海:未提及(已通过备案程式);
云南:适时启动“单独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江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已经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吉林: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单独两孩政策;
安徽:未提及(已经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海南: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继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行初婚初育夫妇结婚证与生育服务证同时发放;
湖南:稳妥实施“单独两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