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电(记者 杨志雄 黄艳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7日介绍,广西的家庭农场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广西各地市出台多项措施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进一步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截至8月底,全区共有在工商部门登记含有“家庭农场”字样的市场主体共有713家。
“我们种植的柑橘不愁卖,特别是节假日越来越多的游客来到我们农场采摘和体验农家乐。”南宁市高坡家庭农场主卢志敏说。高坡家庭农场位于国家级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是南宁市首批获得经营许可证的家庭农场。
卢志敏是一位汽车电子专业的90后大学生,他毕业后回乡当起了“农民”。他向中新网记者介绍,高坡农场目前已发展至65亩,主要种植柑橘、草莓、龙眼、荔枝等瓜果品种及大棚蔬菜,还养殖果园鸡鸭鹅。“我们将结合种养发展乡村休闲观光旅游,我很看好家庭农场的发展前景。”他说。
“家庭农场”首次在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主获得营业执照后可在税务部门、金融机构享受到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
广西农业厅官员介绍,今年3月15日,广西首张家庭农场执照现身北流市,全区家庭农场迅速发展,符合家庭农场标准的经营个体超过1万家。目前,广西自治区工商局已出台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企业类型和登记程序。广西南宁、柳州、玉林、来宾、崇左市等地市已制定市级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或注册登记程序,部分城市还出台相关扶持文件。
目前,广西农业厅已在2014年本级部门预算中专门设置了扶持家庭农场的项目,在2014年计划扶持15个家庭农场,每个补助10万元;同时还将资金总量近7000万的食用菌产业升级、“菜篮子”产品生产及特色水果等园艺作物标准园示范、优势特色水果产业升级和休闲农业基地建设等项目优先给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及农业产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承担。
另外,广西农业厅正计划研究起草《广西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产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推动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