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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4个芒果2个成果皮 快递同意赔偿消费者399元

A-A+2014年7月17日14:48桂林晚报评论

  桂林生活网讯(见习记者 陈洲平)“明明寄了4个芒果,对方收到时怎么少了2个,反而多出一些果皮呢?”市民罗先生给外地朋友寄礼物,没想到遇到了这样的尴尬事,他为此投诉了市内一家顺丰快递网点。昨天,该快递公司同意了罗先生的索赔要求,答应赔偿他399元。

  罗先生告诉记者,7月14日下午,他来到体育中心附近的顺丰快递网点给浙江义乌的朋友寄芒果。罗先生要寄4个芒果,不保价,对方付运费。快递工作人员一称,4个芒果3.5公斤,共计运费55元及2元包装费。看着快递工作人员将芒果密封包装好后,罗先生拿着送货单存根离开了。

  昨天上午9点,罗先生接到了义乌朋友打来的电话。朋友告诉他,快递收到了,但验货时发现,里面只有2个芒果,外加一些果皮。听到朋友这样说,罗先生立即让对方拒收该快递。

  罗先生注意到,在送货单存根上有这么一条:“若因本公司原因造成托寄物损毁、灭失的,本公司将免除本次运费。若寄件人为选择保价或特安,则本公司对非月结客户在不超过运费七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罗先生认为,“根据这一条款,顺丰快递应按运费加包装费之和的7倍对我给予赔偿。”

  罗先生带着送货单存根来到顺丰快递网点投诉。但对于罗先生索赔的具体金额,该网点负责人没有同意。

  昨天下午5点半,记者随罗先生来到体育中心附近的顺丰快递网点。该网点一位姓莫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查看了罗先生寄货时的视频资料,也与义乌方面派送芒果的网点取得联系,证实罗先生寄送的4个芒果确实在快递过程中出现了纰漏,这与罗先生及他的朋友无关。

  对于赔偿一事,莫先生说,关于罗先生提到的那则条款,送货单存根条款中关于“在不超过运费七倍的限额内赔偿托寄物的实际损失”,只是在托寄物品高于运费7倍金额时才适用。而罗先生托运的4个芒果价格只有30元左右,并不适用这一条款。具体如何赔偿,他们会再请示。

  昨天晚上9点20分,罗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当晚顺丰方面给他打了电话,同意按照罗先生的要求,赔偿他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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