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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林业局长给女职工批了7个月假被指违规(图)

A-A+2014年7月15日09:47 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冯耀华 文/图)在单位上班,有事要请假,这是谁都懂得的规定。不过,上思县林业局能源办一位女职工请的假有点离谱。今年5月20日起,她以丈夫出车祸住院要陪护为名,先后请假两次,其中有一次时间长达7个多月,而局长也同意了这位女职工的请假申请,这在职工中引起了不小的非议。

黄某的请假条。黄某的请假条。

  近日,有知情人向记者爆料称,上思县林业局一位有20多年工龄的公务员黄某请了一个长假,长达7个月。“局长批准这样的假条已经违规,违反了公务员相关的请假制度。而且,黄某假条里所说的丈夫出车祸一事根本没那回事,涉嫌造假。”这位知情人说。

  随后,这位知情人提供给记者看了请假条复印件。记者看到,黄某第一次请假是在今年的5月19日,理由是:“丈夫5月16日出车祸导致脑出血,在南宁就医需要陪护。”假期从5月20日至6月30日,假期40天。第二次请假是在7月1日,理由则是丈夫伤情严重仍需要陪护。假期从7月1日到2015年的2月18日,实际假期为7个月零18天(但黄某在假条里只写6个月),如果把两次假期连起来算,黄某一共请假时间将近9个月时间,两张假条上都有局长冯钧的签字。据了解,假条批准生效后,黄某已离岗不上班有2个多月时间。

  记者试图通过电话联系到黄某核实情况,但从7月11日到13日,黄某手机一直关机。记者给她发去短信,对她假条里提到的丈夫在南宁住院一事,希望当面核实了解,但记者的短信没得到对方回复。

  7月11日,记者联系上了上思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林波,对于黄某请长假一事,林波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回复记者说,人事部门没有黄某的请假条备案记录。林波说,根据公务员相关的请假制度,请假超过15天以上,除了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外,还需要到人事部门备案。另外,如果是育龄期妇女,请假超过2个月以上还需要提供孕检证明。

  林波说,如果查实黄某的身份属于公务员,那么,批这样的长假属于违规。他表示要具体核实黄某的身份是否属于公务员才能下结论。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上思县纪委信访室,信访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黄某的请假问题他们已接到举报,当天已责成驻林业局的纪检组进行调查。

  7月14日,记者电话联系到黄某。对于记者的采访要求,尤其是丈夫出车祸住院一事是否属实,黄某并没有正面回应。之后,黄某一再要求记者告诉她是谁举报了她,还质问记者为何对这样的事情也要管?

  7月14日上午,上思县林业局局长冯钧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承认自己批这个假条是错误的。他说:“当时黄某来请假说丈夫出车祸,我认为她家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就批了假,没有很好地核对这个事情。”冯钧说,意识到自己在这个问题上出错后,他已立即采取措施改正,责成黄某立即归岗上班。黄某已在7月13日晚连夜赶回来上班。

  昨晚,记者通过知情人获悉,黄某已在7月14日回单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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