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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钱引诱猥亵多名小学生 家长假期要看好孩子

A-A+2014年7月16日10:55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苑长军)最近,南宁市一男子用钱引诱、猥亵多名一二年级的女学生,然后逃之夭夭。7月13日,他重施故伎,伺机作案时,被保安擒获。7月14日,嫌疑人李某被南宁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拘留。警方提醒广大家长,暑假期间,女童更加要警惕坏叔叔。 

  家住南宁市高新区的小芸(化名)今年7岁,7月8日下午,小芸和妹妹以及两名小伙伴,一起到科园大道某商场的儿童乐园玩耍。不久,一名成年男子走过来,跟小芸等人一起玩耍,后带着她们来到一处隐蔽的地方。小芸等人没有多想,以为这名叔叔是好心带她们玩,没想到该男子轮流抱着4名小学生,乱摸她们的身体。随后,该男子从兜里掏出10元钱,表示要和小芸她们做朋友。 

  回家后,小芸向妈妈说起在商场遇到了奇怪的叔叔。小芸的妈妈立即向警方报案,高新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勘查,虽未碰到嫌疑人,但掌握了嫌疑人大致的相貌特征。民警叮嘱商场保安加强防范,留意嫌疑男子的踪迹。 

  7月13日,小芸和小伙伴再次来到该儿童乐园玩耍,又看见了上次那名男子,小芸偷偷告诉了商场保安。保安很快将该男子抓获,后移交高新派出所。 

  经查,嫌疑人姓李,34岁,离异,独自养育5岁的儿子。李某供述,7月8日,他喝酒后来到商场,一时糊涂用钱引诱4名女童进行猥亵。目前,李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表示,小学生们已经放暑假,有了更多的空闲时间和玩耍空间,但因为缺乏防范意识,有可能遭到不法分子侵害。家长应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让孩子知道什么是性侵犯,让孩子懂得自己的身体不能让人抚摸和伤害,受到侵犯应向家长和警察求助。此外,孩子外出时,家长一定要接送和陪伴,不要让孩子单独外出游玩,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 

  [相关链接]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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