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电 (周潇男 桂晨博)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召开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大会,对8起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罪案件12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等刑罚,其中3人被判死刑缓期两年。
法院通报,2008年10月份,被告人白吉与刘泽勇(已判刑)合谋共同制造毒品氯胺酮,获利两人平分。公安机关于2008年10月27日缴获制其造出的氯胺酮5.865公斤以及用于制造毒品氯胺酮的原料和工具一批,抓捕两人时逃脱。2008年12月,被告人莫袁臻与被告人白吉经预谋后决定共同制造毒品氯胺酮并贩卖谋利。2009年10月,公安人员当场从白吉驾驶的车上查获氯胺酮一批,净重23260克;并从制毒地点查获制造毒品氯胺酮的原料及工具一批。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白吉犯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莫袁臻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白吉不服,提出上诉。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被告人莫文毅受他人所托前往广西凭祥市将毒品带回广西柳江县。2012年7月21日,车辆行至柳江县柳堡路铁路桥上时被公安机关拦截,莫文毅欲将放置于副驾驶室的袋子甩出车外,被公安人员及时制止后抓获,在袋子里缴获疑似毒品海洛因十二块,经称量净重4185.4克。后均检出毒品海洛因成分,含量为69%至82.1%不等。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莫文毅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莫文毅不服,提出上诉。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被告人杨忠华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以每块2000元佣金为他人运输十块海洛因来柳州。2013年3月27日,其驾驶的该车辆被公安人员拦截,当场从副驾驶座前下方处缴获海洛因十块,经当面称量,共净重3474.4克。经成分及纯度鉴定,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含量均在60.6%至80.4%。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且具有运输毒品数量大的犯罪情节。判处被告人杨忠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柳州中院刑一庭负责人朱斌介绍,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宣传柳州禁毒工作成果,加深人民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禁毒氛围。接下来的几天,柳州基层法院还将对一批毒品案件进行集中宣判,震慑毒品犯罪分子,教育广大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