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9日电 广西东兴“7·23”计生局凶杀案19日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去年7月,何深国因超生的第4个孩子未及时办理入户,砍死东兴计生局2名工作人员,砍伤3名工作人员和1名律师。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深国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何深国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283388.39元。
- 1
- 2
- 3
- 4
- 5
宣判后,经审判长批准,被告人何深国允许和家属见面。见面会上,何深国的父母、妻子、妹妹为其送上了饭菜。在会见时,其妻痛哭,并亲吻了他的脸颊。
据悉,何深国在宣判后表示上诉。
案情回顾:
2013年7月22日16时许,被告人何深国到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规统计股办公室欲给其生育的第四个小孩办理超生入户的相关手续,因其未缴纳社会抚养金等原因,工作人员无法为其出具相关证明,何深国便扬言第二日要持刀过来砍人。
次日早上,被告人何深国携带事先磨好的砍刀一把,驾驶桂PM8872摩托车于8时许到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挥刀砍向正在上班的东兴市计生局工作人员,造成被害人招某、黄某汉当场死亡,韦某、黄某华、谭某及路过的律师梁某被砍伤。后被告人何深国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深国因未能及时为其超生的第四个孩子办理入户手续,持刀将东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五名工作人员及路过的一名律师砍死、砍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司法鉴定,被告人何深国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