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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新规尚未出台 南宁部分电动车保管点收费开涨

A-A+2014年6月11日08:53当代生活报评论

  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袁夏岚 实习生 常敬 文/图)5月29日,南宁市物价局召开非机动车停车保管收费标准听证会,拟调整“三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车收费标准。不过,召开听证会并不意味着新标准已经执行,还要经市政府批准才能正式出台。但记者近日了解到,一些“三车”保管点已私下将价格涨至每车1.5元或2元,理由是物价局出台了新标准。对于这样的乱收费行为,昨日,物价局派出5个检查组,对“三车”乱收费行为进行了集中查处。

价格执法人员向自治区人民医院前的违规保管点出具处理通知书价格执法人员向自治区人民医院前的违规保管点出具处理通知书

  屡罚不改

  多次被处罚 依旧乱收费

  据南宁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负责人介绍,针对“三车”停车乱收费的投诉一直都存在,但自从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听证会召开后,出现了一些新的投诉情况,即有的保管点以物价局出台了新标准为由私下乱涨价。

  昨日,记者跟随价格执法人员先后来到七星新民路口王府井百货大楼前和自治区人民医院前的两个“三车”保管点,保管员均表示自己一直以来都是每车收取1元保管费,并没有收过2元。不过,收1元也是违反价格法的,价格执法人员当场对其开具了行政处理通知书。

  位于万象城外民族大道上的一处保管点,是受到市民投诉最多的保管点之一。该保管点经常被投诉白天或晚上每车收费2元。但昨日当价格执法人员现场询问保管员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时,保管员竟称一直以来都只收1元,不存在收2元的情况。不过,多位常在该保管点停车的车主证实,该保管点晚上经常收取2元停车保管费,逢周末或节假日,白天也收2元。

  对此,价格执法人员明确表示,不管收1元还是2元,都属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保管点已是第3次被查处了,如果仍继续违规收费,或将面临撤销收费资质的处罚。

  明知故犯

  部分保管员按“新规”收费

  在当日价格执法人员查处的几个保管点中,有的保管员竟然不知道现行收费标准,认为白天收1元,晚上收2元是正确的;有的保管员则是明知故犯,公然高于现行标准收费。虽然当天价格执法人员检查并未发现借“新标准”涨价的行为,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保管点确实存在打着“新标准”幌子乱涨价的情况。

  如华东南京路口某医院前一处保管点,原来电动车停车收费1元,但记者6月3日上午去该路段办事,停车仅1个多小时,取车时保管员就告知要交2元保管费,记者问其为何涨价,保管员称,报纸已经登了,要收2元。

  记者在古城民族路口梦之岛百货前的一个保管点停车,保管员同样以物价局出台新规为由,向记者收取2元保管费。而事实上,新标准至今仍未经市政府审核通过,目前南宁市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依然是7时-19时0.5元/车/次,19时-24时0.8元/车/次,24时-次日7时1.5元/车/次(电动车)。

  检查整治

  今年49个保管点受到处罚

  记者从南宁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获悉,今年前5个月,南宁市价格举报中心(即“12358”)共收到并答复办理各类价格咨询、举报4202件,其中涉及“三车”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的举报共664件。根据群众举报,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采取突击检查和集中整治等方式,共对49个存在乱收费行为的“三车”停放保管点的主管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9.27万元。

  南宁市价格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涉及“三车”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的群众投诉中,又以周末、节假日乱涨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的投诉最多。在此,物价部门提醒,新标准还未出台,现行标准继续执行,物价部门会继续严厉查处各种停车保管乱收费行为,也欢迎市民随时拨打12358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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