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6月5日电(记者 黄浩铭)5月29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与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36.33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合同,当日已发放贷款10.7亿元。
据了解,南宁市计划2014-2017年用4年时间完成5.7万户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本次南宁市选取了青秀兴宁区长堽片区、江南区南宁糖业亭洪路片区等7个符合国家现行棚户区认定标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向国开行广西分行申请贷款支持,申贷金额120亿元,其中软贷款回收再贷13.5亿元,是目前广西区内单笔申贷额最大的棚改项目,改造棚户区占地面积2291亩,涉及棚户区居民13011户。
本次棚改贷款采用统借统还的融资模式,由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统一借款人,统一编制可研、统一进行规划、立项、用地预审及环评批复,统一向国开行广西分行提出贷款申请。5月23日,国开行完成了上述项目120亿元贷款授信工作,本次签订的36.33亿元贷款合同是其中的首批项目。
今年1-5月,国开行广西分行累计向广西棚户区改造项目发放贷款78.8亿元。5月末,该行棚改贷款余额112.7亿元,同业占比约90%,覆盖全区11个地市,是广西棚户区改造的主力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