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西|新闻|美食|时尚|旅游|汽车|高清|专题|微导航|惠购|教育|招聘

|邮箱|注册

新浪广西> 资讯 >城事>正文

南宁50岁男储户被骗开通网银 50万元瞬间消失

A-A+2014年4月21日08:42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黄乒宾)4月15日,南宁储户某先生再一次与X银行南宁分行交涉失败后,致电南国早报反映50万元存款瞬间不翼而飞的遭遇。他说,今年3月21日,他在该行北海网点打印流水账时,自己的账户里还有50万元;当他要求取出这50万元时,却被告知这笔钱刚被转走。据悉,中老年人缺乏网络安全知识,已成为受侵害风险最大的人群。

  事件 借50万“走账”,瞬间不翼而飞

  某先生今年50岁。因忙于打理生意,他没上过网,对电脑操作很陌生。今年3月初,他偶然看到一则“无抵押贷款”广告,遂去电联系。对方自称中介公司代表,可帮他向X银行办理100万元3年期的“无抵押贷款”。之后,有个自称X银行经理的男子与他联系。“银行经理”传真来一份贷款申请表,让他填好回传。对方表示,贷款到手后,自己要拿6万元“回扣”。

  “中介公司代表”、“银行经理”两人轮番登场,来电要求某先生办三件事:一是办一张该行储蓄卡,在柜台开通网银,选择网盾支付;二是点击他们提供的QQ链接,插入网盾,登录该行“官网”进行证书升级;三是提供5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流水账,以证明具备还贷能力。

  某先生不懂上网,便委托朋友帮“升级网盾数字证书”。由于网银账户里没钱,他放心地让朋友按“中介公司代表”的要求操作。3月17日下午2时许,“中介公司代表”发来QQ链接,然后一直保持通话,让某先生的朋友点击登录该行“官网”,插入网盾,输入网银账号、登录密码、网盾密码。在输入网盾密码时,页面总显示“密码错误”,试了几次均如此,“中介公司代表”就在电话里说“算了”。此次操作时间约为20分钟。

  3月21日,为证明自己具备还贷能力,某先生往账户里存了50万元“走”一下账。当时他正出差北海。50万元到账后,他在该行北海网点打印流水账时,发现50万元瞬间没了。他目瞪口呆,一再要求冻结这笔资金,营业员告知他,资金先被转入X银行王某账户,然后再转入另一银行钱某账户。由于资金已进入他人账户,银行无权冻结。

  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在发生诈骗等紧急情形下,商业银行有义务积极协助储户采取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某先生认为,X银行未尽到此义务。

  玄机 没有网盾验证,骗子照样得手

  某先生认为银行方面存在安全漏洞。如,骗子没跟他见过面,无机会接触他的网盾。即便自己不慎泄露了重要信息,但从理论上说,只要网盾在自己手上,资金就应该是安全的,可骗子为何得手?

  当事银行相关人士说,接到客户报失后,X银行南宁分行高度关切,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该行的网上银行有多重保护,安保措施到位,不存在安全漏洞。

  他们发现,某先生的账户3月17日下午2时43分通过网盾开通了短信口令,手机号码开头是“134”,两分钟后又开通手机银行转账权限。从技术上说,没有网盾验证是无法实现上述操作的,而网盾也不可能被复制。

  那么,在只有网盾密码、没有网盾验证的情况下,骗子是如何开通手机银行的?

  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某先生及他的朋友,应骗子要求插上网盾升级骗子所谓的“数字证书”时,登录的是钓鱼网站,不慎泄露了登录密码、账户交易密码、网盾密码等重要信息。在此案中,骗子在“升级软件”中植入“木马”,然后利用某先生的U盾插在电脑主机上的时机,通过后台远程控制,神不知鬼不觉地给某先生的账户开通了短信口令和手机银行,绑定的是他自己的手机。几天后某先生的大额资金一进账,立即被骗子用手机银行转走。

  教训 若对网络不熟,切莫开通网银

  某先生提出,他在银行网点柜台开户时已开通了一种短信服务功能,骗子在后台进行了一系列操作,他的手机按说应该接到短信提醒,可他此前一条短信也没收到,仅在50万余元被转走后一分钟收到一条“手机银行密码错误”的短信。

  对此,该银行相关人士查询原始记录后答复,某先生并没有开通短信保护(在办理转账、缴费、消费等业务时,系统会发送一次性随机密码到指定手机,输入密码就可办理),只开通了“信使”功能,当账户资金发生变动、贷款还款日将至、自动扣款失败、交易密码输错时会收到短信通知,没有验证功能。

  某先生说,50万元被盗刷后他才知道,网银风险如此之高,尤其是对于像他这样不会上网的中老年人。

  该银行相关人士认为,该行在为某先生开通网上银行之前,已请他阅读协议书,协议上有风险提示内容,某先生也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据悉,类似诈骗案中,接收赃款的账户、骗子的手机号往往都是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的,增加了破案难度。案发当天,某先生就向北海110报了警。目前,此案由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四大队立案侦查,银行方面表示会积极配合警方破案,建议当事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广西|广西城事|身边事|美食|时尚|旅游|读图|专题|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广西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