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雷倩倩)3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工商局召开的商标战略大会上获悉,5月1日起,新《商标法》正式实施。未来,“驰名商标”4个字不能再出现在广告中或产品外包装上;而一些耳熟能详的手机铃声、电视片头音乐等声音元素则有可能成为商标。
亮点1 “驰名商标”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不少市民在选购商品时,对于那些标有“驰名商标”、“著名品牌”的产品往往比较放心。不过,5月1日起,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众所周知,驰名商标申报难、门槛高,不少企业为了申请煞费苦心。那么,不能用于宣传的“驰名商标”企业们还会趋之若鹜吗?
骆先生经营一家化肥企业,2013年刚刚获得“广西著名商标”。“下一步就向‘中国驰名商标’迈进。”骆先生表示,是否能用于宣传,并非企业申请“驰名商标”的唯一目的。有了“驰名商标”的称号,对企业推广产品、融资贷款、打击侵权行为等方面均有帮助。
“事实上,驰名商标设立之初的本意就是保护较高知名度商标,而非用于商家宣传。”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何春雷介绍,新《商标法》增加对“驰名商标”宣传和使用行为的禁止性规定,是为了改变“驰名商标”被异化的现象,维护同类产品在市场中公平竞争的秩序。
何春雷表示,目前广西有23件“驰名商标”。虽然新规实施可能会有一段延滞期,但仍建议企业在5月1日前,尽量使用完印刷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外包装,以减小可能带来的损失。
亮点2 声音成为商标家族“新成员”
提到商标,大多数人通常会想起文字、图形、色彩等可视性标识,不过新规实施后,声音作为商标要素之一,也可作为商品和服务的标识了。
例如,新闻联播的片头曲、windows系统开关机的音乐声,都属于声音商标的范畴。据何春雷介绍,若是个人的声音有特点,也能进行申请注册。因此前声音不能作为要素申请注册商标,目前广西并无先例。事实上,在国外,如索尼、肯德基等一些知名品牌都有自己的声音商标。
那么,声音要如何注册成为商标呢?根据正在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并应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申请注册声音商标,应以五线谱或简谱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简谱描述的,应该使用文字进行描述。商标描述应当与声音样本一致。
亮点3 申请审查9个月内完成
以往,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要按商品分类表提出申请。新《商标法》实施后,申请人可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即“一标多类”。
何春雷表示,新《商标法》实施后,不仅减少了申请的手续,还拓宽了企业注册的类别,对企业而言既降低了申请成本,也加大了保护。此外,新《商标法》还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据介绍,以往,一个商标从申请到完成注册手续,常常耗时2~3年。由于等待时间过长,一些企业还没来得及拿到商标就消失了。
亮点4 侵权赔偿提至最高300万元
据何春雷介绍,为维护商标拥有者的权益,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此次新《商标法》还提高了对侵权行为的处罚额度。以往,对商标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违法经营额三倍以下罚款,新法提高为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侵权赔偿额度也由旧法的违法经营额或因侵权所受损失的等额赔偿,变为一至三倍,将旧法最高50万元的法定赔偿,提高到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