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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邕江河道内菜地威胁饮水源保护区(图)

A-A+2014年3月26日07:28中国消费者报评论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 顾艳伟 文 摄)当北方还浸淫在一片寒冷之中时,南方早已春暖花开。在广西南宁邕江两岸的河道内一块挨着一块的菜地亦是生机勃勃。但它们的存在并不让人赏心悦目,因为,这些菜地所在的区域属于南宁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它们离水厂的取水口近在咫尺。而随着汛期的到来,因种菜产生的垃圾也为邕江行洪带来隐患……

图一:饮用水保护区布满了菜地。图一:饮用水保护区布满了菜地。

  水源地漂农药瓶

  记者连续两日沿着邕江两岸进行实地调查发现,邕江绵延数公里的河道已被分割成大小不一的菜地,有些面积大约1分地,有些不足半分地甚至更小。

  驱车驶入南宁邕江大桥右转进入江南大道行驶约三公里,一块“你已进入南宁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全长3.5公里”的提示牌出现在路边,邕江河段河南水厂淡村取水口就在提示牌右边的邕江南岸。

  记者沿着河堤下到取水口,发现周围的菜地一块挨着一块绵延数公里。一些菜地上种植的芥菜、生菜、香菜等蔬菜长势喜人,有些菜地则刚刚发出嫩芽。记者在这些菜地里发现有有机肥的痕迹。

  距离取水口不足300米远,几位市民正在钓鱼。在这些人的身后也耸立着一块提示牌,上面写着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网箱养殖、垂钓或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文字显示,提示牌由南宁市政府于2009年设立,并明确标示出了水源保护区的确切位置。

  在邕江北岸的河道内,记者看到河道内的菜地被木板和渔网围挡,甚至还插有挂着塑料袋的树枝,以此划分各块菜地界限。这些菜地里种植的蔬菜多达七八个品种,而部分菜地离江边不足一米,水边上漂浮着一些用过的农药瓶、塑料袋、树枝等。

  在这些菜地稍高的地方可以见到一些盖着盖子的陶罐,它们被埋入地下,里面装着有机肥。

  在菜地上方靠近河堤处一个巨大的水管上记者看到,一张由南宁市西乡塘区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张贴的《邕江整治工作通告》,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限期内清理滩涂内的农作物。

  记者注意到,该通告张贴于2012年11月份,写满通告文字的纸张早已破损,但河道内的菜地依然如故。

图二:菜地就在邕江岸边。图二:菜地就在邕江岸边。

  种菜屡禁不止

  在邕江南岸的中兴大桥下,记者看到河道内立着成排的水泥栅栏,栅栏之间没有障碍物,菜地就在这些栅栏的两边分布开来。在河道菜地旁一栋建筑物上写着“上游2000米到下游300米为饮用水源保护区”。

  记者在邕江两岸看到类似的提示牌或文字不下十个,设立的单位有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江南区农林水利局、航务管理处等多个部门。但这提示牌并没能阻挡邕江两岸居民在河道抢地种菜的“热情”。

  记者在邕江南岸的中兴大桥旁看到,三名戴着草帽,穿着防水靴的妇女,挑着木桶到邕江边挑水浇菜。一位年约50岁的妇女告诉记者,他们就是附近江南区淡村的村民,菜地大多是沿邕江居住的淡村、三津、陈村等村的村民开垦的。

  “我们世代都在邕江边居住,现在没有耕地了,我们只能在这里种了”,这位妇女说,她知道现在不让在河道种菜,但是,村民的土地被征收后,她们没有了菜地,只好到邕江边上种。

  在邕江北岸的一块菜地里,南宁市某企业的退休干部老陈也在为菜地浇水,他说北岸的菜地大多为上岸后的渔民和退休市民开垦。“自己种的吃着放心,浇水也方便,权当锻炼身体”,成为老陈在邕江河道种菜的理由。

  老陈说他也知道政府禁止在河道种菜,不过他认为查处起来有难度。“谁都可以在河道种菜,种的面积又不大,你知道哪块地是谁的,即便是当场抓住,都是一些老人,最多也只是劝说一下”。

  南宁市江南区农林水利局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取证难、查处难是导致邕江河道种菜行为屡禁不止的关键因素。

  建议严格执法

  记者了解到,南宁市现有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有5个地表水源来自邕江,即三津、陈村、中尧、西郊、河南5个取水口,全市供水量中的95%也是取自邕江。

  南宁市为此制定《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并明确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种植农作物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人因此而被处罚过。

  南宁市水邕办副主任黄满光表示,每年5月下旬前后,南宁进入汛期,雨洪冲刷造成水土流失,种菜的肥料随着雨水流入江中,势必对居民饮用水水源水质带来隐患。“更为严重的是,开垦菜地会造成水土流失,加高河床,从而影响河道行洪,对堤防结构安全等产生一系列问题”。这位人士表示,居民在河道种菜往往会在河道滩涂上遗留大量的塑料薄膜、农药瓶、肥料编织袋等生产生活垃圾。当水位上升后这些垃圾冲入河道,形成水面漂浮性垃圾,不仅影响水环境卫生,还将加高河床,减小河道过水断面,严重影响汛期正常行洪。

  依据《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严禁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和林木,严禁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影响防洪安全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行为。

  黄满光认为,在河道种菜,实际上属于影响防洪安全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行为,应该予以禁止。

  南宁市青秀区政协常委赵亮认为,邕江是南宁的“母亲河”,任何可能影响邕江水质的行为都应该被禁止,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制止在邕江河道种菜的行为,确保邕江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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