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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违反八项规定信访举报件由本级纪委查办

A-A+2014年3月25日07:35 广西日报评论

  广西日报讯(记者 李贤)3月24日,记者从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我区全面加大信访举报案件的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工作力度,凡是反映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举报件,要直接由本级纪委查办,不得转交或移送相关部门查办。

  据介绍,2013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8191万件(次),从初查核实违纪线索来源看,来源于信访举报1989件,约占53%,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例如,职能定位不够清晰。一段时期以来,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处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什么都管,什么都参与,工作面过宽,不仅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法定职责的履行,而且在信访群众中产生了错误的导向。

  为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聚焦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主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职权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同时,着力畅通渠道,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加大信访举报案件的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工作力度,今后凡是反映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举报件,直接由本级纪委查办,不得转交或移送相关部门查办;扎实做好交办督办、转办督查和直查快办工作,将群众监督有效转化为组织监督;转变信访举报办理方式,科学分流好信访举报件,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妥善解决诉求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案件线索筛选能力、信息综合能力、案件办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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