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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商部门开展大接访 网购成投诉新热点(图)

A-A+2014年3月15日20:09新浪广西评论

  2014年3月15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当天,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南宁市工商局“3·15”消费者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在南宁市工商局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广西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苏建荣,南宁市工商局局长周序喜等亲自坐镇,接待市民来访,倾听、受理市民诉求,解决市民疑难。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4/0315/U10714P1402DT20140315213314.jpg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3月15日检查南宁市12315指挥中心申诉受理情况。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4/0315/U10714P1402DT20140315213316.jpg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315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
  • http://guangxi.sinaimg.cn/2014/0315/U10714P1402DT20140315213317.jpg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315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
 

  据了解,2013年广西全区工商系统各级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听消费者来电98983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6411件,举报18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36.21万元,罚款11.9万元。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主要涉及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格式合同等。这三大类占投诉总量的66.01%。与去年同期相比,商品质量投诉量下降25.57%,有关格式合同投诉增长1.5倍。

  “订金”与“定金”需区分

  在接访现场,来自湖北的石女士说起自己的维权经历。石女士在南宁某大家居商城订购了一套家具,付了6000元定金,后来在另一家店铺看到更喜欢的家具并打算购买,石女士要求前一家商家退回定金时被拒绝了,商家认为石女士缴纳的款项是“定金”,如果违约,不能退款。石女士向工商部门求助,经工商部门多次调解,商家才同意退回定金。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一字之差却有本质区别。

  “定金”的“定”,在合同中字面意思为此事定下来了,是不能更改的,作为合同双方,只要定下来以及生效的合同是不能改变的,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变更条款。一方违约会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未按要求履约,买方违约定金无法收回,卖方违约将对买方进行双倍赔付。

  “订金”的“订”,在合同中有预付款的意思,即表示有回旋余地,不属于已经生效的合同,是可以变更的,只是消费意向,双方均可变更,双方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工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缴纳款项时、一定要分清“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而石女士则认为,很多消费者并不清楚“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解释清楚,并提供“订金”和“定金”两套方案,以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网购成投诉新热点和焦点

  接访现场中出现不少年轻人的身影,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前来投诉网购时遇到的维权问题。近年来网络消费增长势头不减,据了解,2012年,网络零售交易额为1.32万亿元 ,2013年网络零售交易额约1.88万亿元,随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物流业的飞速发展,据有关机构预计,2014年网购零售交易额还将继续飙升至2.78万亿。消费总量的增加,伴随而来的是网购投诉也将成为新热点和焦点。

  从今年3月15日起,消费者期盼已久的网购“后悔权”将得到法律的保障。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换货。除了天猫、京东、苏宁易购B2C电商平台之外,该规定同样适用于淘宝等C2C电商平台。

  新浪广西在微博上发起了对“网购后悔权”的话题讨论,约4500名网友参与了讨论,其中九成网友对“网购后悔权”表示欢迎。一些网友担心,在新规定出台后,消费者会因为能退货而盲目购物,抱着“反正能退货,先买了再说”的心态进行网购,从而助长了这种不负责任的网购行为,甚至一些恶意消费者退回来的货根本不是自己店的商品,最终将大大增加商家的负担。而反对此观点的网友则称,新《消法》规定运费由买家承担,买家是理性的不会盲目购物。

  事实上,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早就开始实施,这次新规定的出台无疑是在上面再加一道保险。工商部门表示,法律只是一方面,市场的规范还要靠行业自律以及消费者自身规范诚信,电商平台还要负起责任,新规的实施会鼓励更多的人尝试网络购物,市场也会变大,最终的方向是不断规范市场,带动消费者的购物欲望,拉动内需。

  消费者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据广西工商部门提供的数据,2013年广西全区12315专线接听总量为98983次,与2012年相比增幅为34.7%,表明了消费者消费观念日趋理性,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由原来的被动投诉变为事前主动咨询预付。、

  工商部门预测,除了家用电器、食品、服装鞋帽手机等商品继续保持投诉焦点地位外,根据消费形式,2014年将出现智能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网购商品,汽车产品三大商品投诉大幅度飙升,将成为2014年消费投诉热点。

  此外,有关霸王条款、家庭生活服务消费的投诉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生活服务质量的提高,消费总量的增多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投诉量也随即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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