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李开忠、副科长陆肇锋冒雨赶了20多公里山路,来到桂平市蒙圩镇新建村、官桥村和石龙镇福平村,将刑事司法救助金亲手递到刑事被害人李德源、谭进忠、李胜才、李学明4位年逾古稀的瑶族老人手中。
2012年10月17日,杨显全无证驾驶一辆小轿车到桂平市蒙圩镇官桥街上,此时正是官桥圩日。杨显全驾车与一辆面包车会车时,因操作不当,将坐在书摊旁看书的老人李学明、李德源等5人撞伤,后因害怕被追究责任,在赶圩群众较多的情况下,依然加大油门猛鸣喇叭驾车逃跑,又把赶圩老人李胜才、谭进忠等3人撞伤。2013年4月17日,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杨显全有期徒刑三年。因杨显全家庭贫困,没有赔偿能力,法院判决后,被害人一直没有得到赔偿。
2013年8月25日,桂平市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在蒙圩镇开展“走基层、大接访、大巡访”活动时,了解到这一情况。经查阅案卷后发现,当事人李德源、谭进忠、李胜才、李学明4位瑶族老人受重伤,且4人均已年过古稀。后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到,4位老人为治伤花费不少,生活窘迫。检察官遂建议4位老人,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请救助以渡难关。
几天后,李胜才等4位老人提供了所需的证明材料。该院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决定对4位老人给予司法救助。
(梁洪 张建宏 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