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电(记者 庞革平 谢振华)“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护。”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贺州市委书记赵德明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地处桂粤湘三省(区)结合部的贺州,是资源丰富的生态“大市”:森林覆盖率高达72.75%,是全国森林覆盖率的3倍左右,是“华南地区最大的天然氧吧”,也是珠江上游的重要水源林区。另一方面,贺州不沿边、不靠海,一直是广西经济发展“小市”。全市230多万人,有60多万人在贫困线下。
“随着国家在生态保护政策越来越精细,贺州‘有树不能砍、有矿不能开’,只能捧着金饭碗讨饭吃。要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很难。一些干部甚至认为,生态保护成了贺州发展的‘绊脚石’。”赵德明建议,尽快以“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首先,要加快推进相关立法。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实施办法或者指导意见,明确流域生态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资金来源、补偿方式、相关主体间的责任和义务等。生态补偿费用应从直、间接两方面考虑。直接损失包括用于植树造林、防止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及森林养护费用等;间接损失则主要指因保护生态而放弃相关项目建设所产生的损失。
其次,要建立全流域生态共同体。上下游各级环保、水利、财政等部门积极联动,协商成立一个机构,确保生态补偿的执行效率。
第三,要确立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采取对口帮扶、产业转移、开发权转让、政策扶持、技术援助、就业培训等间接措施,促进上游地区经济发展。“比如,下游的广东可以给上游的贺州划出或转让一定用地,建立生态补偿工业区,发展‘飞地经济’;也可让下游地区定向转移部分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或者合作在上游搞生态有机农业。”赵德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