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讯 2013年8月27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被害人救助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下称“两项工作”)推进会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会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要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深化“两项工作”开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为被害人的遗孤送去救助金。
2013年9月初,高检院刑事申诉检察厅组织召开“刑事被害人救助与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工作推进会”。
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以实现最佳救助效果为导向,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要优化救助工作效果,深入了解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所忧所想,了解他们真正的需求,采取更加有效的救助方式,真心实意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江西省检察机关构建控申部门为主,包括侦监、公诉、民行、监所和驻乡镇检察室在内的“5十1”一体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模式。
这一模式要求各部门主动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刑事发案情况,确定是否应予救助,每季度定期召开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协调会,及时沟通救助信息,制定救助方案,高效率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措施。
云南省嵩明县检察院在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中,强化与办案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侦监、公诉等部门办案中的线索,互通信息,全面掌握刑事被害人的情况,合理拓展刑事被害人救助的范围、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