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孙盛峰 通讯员 莫新建)1月24日早上,在321国道临桂县中庸乡合峰村路段,一辆崭新的轿车翻下路沟,面目全非,所幸驾驶人只受轻伤。经当事人讲述,事故原因是自己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机,一走神,车辆即驶出道路,翻下路沟。
1月24日早上,廖某驾驶自己新买的雪弗兰轿车从临桂县城开往宛田乡上班。大约9点30分左右,车辆行驶到中庸乡合峰村路段,这时廖某的手机响了,于是赶紧拿起来接,由于太专注电话了,一下子走了神,高速行驶的轿车突然偏出路外,翻下宽4米,深约1.8米的路沟中。还好冬天沟里没有水,廖某也系了安全带,所以只受了点轻伤,但车辆损坏严重,几近报废。
经交警调查得知,此事故原因为廖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三)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廖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