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苑长军)1月10日下午,在南宁市东葛路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一超市门口,一名5岁男孩爬上超市的桌子时被超市负责人拽腿摔落在地,脸部受伤。男孩父亲认为该负责人故意拽摔,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该负责人承认过失摔伤孩子,愿意赔偿相关费用。
受伤方 男孩爬上超市桌椅被拽伤
杨先生在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当保安队长,负责学院的安保工作。1月10日下午5时许,他带5岁的儿子到学院玩时,因有事需暂时离开,儿子就到学院综合大楼前面的空地玩耍。这栋大楼的一楼是一家超市,门口前面的空地上放有超市的座椅。
几分钟后,值班保安看见小杨满脸鲜血地边跑边哭,立即通知杨先生。自称目击事发过程的几名男孩和其他目击者称,杨先生的儿子爬到桌子上玩,后被一名身穿蓝色上衣的男子拽腿摔在地上,拽腿的正是这家超市的负责人何某。杨先生说,他先后4次到超市办公室与何某对质,对方说法不一:前三次的说法均是“我没有碰你家的小孩”,第四次的说法则是“你家小孩当时差点从桌子上摔落,我是为了救你家小孩才拽的”。见何某一再狡辩,杨先生打电话报警,民警将何某带到派出所调查。
肇事者 承认过失愿意作出赔偿
1月11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找到何某。何某说,超市门口的花圃原先种有花草,还安装了栏杆。由于很多附近的孩子来滑轮,不时还拔草掐花,导致两三个小花圃的花草全被糟蹋了。超市门口虽然张贴“禁止攀爬”、“禁止破坏花草”等字样,但这些小孩根本不理会,孩子家长也不管教,影响了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
何某说,他当时坐在超市门口的凳子上,突然有一个男孩从他背后跳到他所在的桌子上,吓了他一大跳。他本能地拽了小孩的腿部,并大喊了一句“别在这玩,滚”,导致小孩摔落在地。小孩受伤,确实因为他的过失行为所致,他愿意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据了解,小杨受伤后,这家超市的另一名负责人曾到医院看望。何某说,他本想去看望伤者,但被小孩的家属拒绝。目前,他正在和伤者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视频显示 男孩确实被拽腿摔在地上
小杨到底是如何摔伤的?记者查看了该学院的监控视频。视频显示:事发当天下午5时23分,超市门口台阶下摆放着两张桌椅,其中一张凳子上坐着何某,桌子高约0.8米。小杨踩着凳子爬上一张空桌子,下来后准备爬何某所在的桌子,但发现何某坐在凳子上,就转到何的对面爬到桌上。就在小杨还没站稳时,何先生突然抓住他的一条腿,并拉拽其身子大幅度翻转,导致小杨的头部触地摔在地上。
杨先生认为,他的小孩爬桌子固然不对,但何某也不该拽拉伤人,何的举动明显是故意的。何某则认为,他拽孩子的举动是本能的过失行为,加上孩子伤势较轻,不是什么大事,应协商解决。
记者了解到,小杨已到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治疗,额头、鼻子和嘴唇均有不同程度擦伤。医生正在检查小杨是否有内伤。目前,长岗派出所正在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