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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安乡纪委书记被曝强奸妇女 涉事人被免职

A-A+2014年1月9日13:34新华网评论

  新华网南宁1月9日电(记者 陆波岸)近日,有网民在某论坛发帖称广西兴安县一名“乡纪委书记强奸妇女,逍遥法外”。1月8日,兴安县纪委回应称,涉事人为兴安县漠川乡党委委员尹汤云,目前已经被立案调查,其漠川乡党委委员职务已被免去。

  今年1月2日,注册ID为“沙子不能入眼睛”的网民在某论坛发布了“乡纪委书记强奸妇女,逍遥法外”的帖子称,2013年12月24日,漠川乡纪委书记尹汤云对某女实施强奸。

  据了解,在网帖发出前,2013年12月25日,兴安县公安局已接到网帖所称的“某女”王某及其丈夫对有关尹汤云“强奸王某”的报案,并于2013年12月30日立案侦查。2013年12月30日,兴安县纪委也收到王某及其丈夫举报尹汤云“强奸王某”的案件线索,随后介入调查。

  据兴安县纪委通报,尹汤云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16日任漠川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3年12月16日,乡镇届中人事调整兴安县委免去尹汤云纪委书记职务,提名任漠川乡副乡长职务。案发时,尹汤云并不担任漠川乡纪委书记职务。尹汤云存在使用公车参加私人聚餐,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与“某女”等朋友喝酒并到酒店开房休息等作风问题,是否实施强奸行为有待公安机关侦结。

  1月3日,兴安县委批准对尹汤云给予党纪立案调查,同时免去其漠川乡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提名漠川乡副乡长职务,并督促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及时侦查。对王某反映的问题,兴安县纪委、兴安县公安局将依纪依法及时查清事实真相,迅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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