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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电动车上牌仅余一月 无牌无证市区禁行(图)

A-A+2014年1月10日01:17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刘治理)1月9日,南宁市交警支队召开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情况说明会,敦促未给电动车上牌的市民尽快去登记注册。2月10日后,将不再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注册登记,届时,南宁市只设立两个电动车登记入户点对达标车进行注册登记。针对“九八佬”非法代办和炒卖排队号现象,交警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希望市民进行举报。 

2月10日后,无牌无证电动车将禁止在市区行驶。2月10日后,无牌无证电动车将禁止在市区行驶。

  双休日可办理 

  截至昨日下午6时,南宁市电动车登记上牌的总量为792430辆,达标车9581辆,超标车782849辆。在昨日的情况说明会上,交警部门表示,根据去年7月下发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通告》,2月10日前办理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免收工本费,所以请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车尽快上牌。 

  从本周起,南宁市73个电动车注册登记点周六周日均正常办理业务。 

  超标车有效期统一 

  此前有市民以为晚去办理几个月,超标电动自行车就可以多开几个月,对此,交警部门明确表示: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临时车牌,统一有效期为到2018年2月10日有效。今年2月10日以后,南宁市将设立两个电动车登记入户点,分别设在南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仙葫工作站和南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内,将不再对超标电动车进行注册登记,达标电动车办理注册登记也必须按规定收费。目前,物价部门还在商议收费标准。 

  无牌无证市区禁行 

  上牌管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结构、构造和主要技术参数,禁止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装置。 

  2月10日起,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非南宁市市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南宁市市区范围内的道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凡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电动车驾驶行为,路面执勤的交通警察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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