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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将租赁车辆抵押后消失不见 租车行要不回车

A-A+2014年1月12日10:47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讯(记者 周如雨)近日,南宁市一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很头痛。去年,通过朋友介绍,一名客户向他租了一辆车,数个月后突然消失不见人了。与此同时,该客户还将租赁车辆抵押给钦州市一物流公司。目前,双方正在为这辆车的归属问题发生分歧,当地派出所认为属经济纠纷案件,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报案:派出所不予立案

  赵先生在南宁市从事汽车租赁生意已有4年多时间。2013年5月23日,经朋友赵先生介绍,黄某到他的租赁公司租走一辆海马轿车,租价是180元/天,没有收取押金。10天过后,黄某来电称要续租,租金按月打到赵先生的账户上。

  2013年11月23日,赵先生想打电催交租金时,却发现对方的电话已经无法拨通。赵先生通过安装在车上的定位系统得知,租出的车辆停在钦州港高速路口鸡墩头村附近一物流公司内。

  12月5日,赵先生一行来到车辆所在地点欲开走车辆,但该物流公司一负责人称,该车为黄某欠下他们公司4.8万元货款后用于抵押的物品,除非黄某拿货款来赎回车辆,否则一切免谈。由于争执不下,双方只能选择求助当地公安机关——钦州市钦南区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大榄坪派出所。

  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进行了解情况后表示,由于该起事件涉及经济纠纷,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之后,该物流公司把车上的定位系统拆除,将车藏起来。

  今年1月6日,赵先生无奈之下,尝试到南宁市经开区派出所报案。该派出所工作人员建议赵先生向钦州当地警方求助,以便保护自身利益。“在钦州当地报案,当地警方说属于经济纠纷案件;在南宁报案,南宁警方却让我求助钦州警方。”赵先生觉得很无奈。

  警方:建议走法律途径

  1月10日,记者以赵先生朋友的身份,先后致电大榄坪派出所和经开区派出所。

  大榄坪派出所一负责该起案件的梁警官表示,事情经他们了解后发现,这事属于经济纠纷,构成立案标准,建议赵先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目前因为警方不将车进行扣留,导致车辆被物流公司隐藏一事,他坦言,这事还是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经开区派出所一接线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对该起事件进行调查,但仍未立案。他解释称,虽然车辆所在公司确实在他们辖区范围内,但是车辆却是被他人抵押在钦州,且该起事件是否定性为诈骗,他们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取证。

  观点:警方做法有待商议

  1月10日,对于该起事件中警方的做法是否合适,南国法援多位律师有不同看法。

  南国法援律师蒋宇杰表示,警方将该事件定义为一般性经济纠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该起事件中,汽车租赁公司与物流公司均蒙受损失,这就意味着该起事件有两个债权人,对于车辆归属问题,公安机关确实也不方便下结论。

  南国法援律师赵明堂则提出不同的见解,他表示,严格来说,黄某将车抵押给物流公司,属于无效抵押。当汽车租赁公司与物流公司均属于债权人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理应利用法律赋予其的权利,将车先归还给汽车租赁公司。对于物流公司遭受的损失,则应该等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黄某逮捕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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