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记者 贾经纬)本月起,桂林市开始向80岁以上(含80周岁,下同)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每人每月至少可获得30元津贴。记者了解到,2012年广西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都提到了将在“十二五”期间推进给80周岁以上老人发高龄津贴的工作。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老龄办了解到,除了桂林以外,河池、防城港、梧州、南宁也都下发了相关通知,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金额不等的高龄津贴。
南宁十万高龄老人可领津贴
2010年,南宁市就开始为9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在2012年3月召开的南宁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将在当年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生活津贴。2013年12月31日,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这项惠民举措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根据《通知》,持有南宁市行政区域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可以获得高龄津贴。南宁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说,南宁市80周岁以上的老人人数约10万出头,目前南宁市正在筹措资金,尽快将津贴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手中。
据悉,对于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90~99周岁的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80~89周岁的老人,各城区、各开发区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各县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县对80~89周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的具体办法。
河池百岁老人最高可月领2000元
数年前,东兴等少数县(市、区)已将高龄老年人补贴的门槛降低到80周岁以上。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之际,东兴市将高龄老年人补贴在原来的执行标准上增加了一倍,80~89周岁的老年人,由原来每月补贴50元提高到100元。持有东兴市行政区域内户口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都可领取。
2013年8月,防城港市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明确了具体标准。据介绍,80~8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90~9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防城港市民政局副局长裴绍柏介绍,通知要求这项工作从2013年6月1日起执行,该市已为符合条件的老人补发了通知下发之前两个多月的高龄津贴。东兴市则按照当地相对较高的标准继续执行。
2013年12月,梧州市也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的该市户籍老人,该惠民政策从本月开始执行。考虑到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区80~89周岁老人高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各县(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自行制定发放标准;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8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目前,已明确为80周岁以上老人发高龄津贴的五市中,河池市对于80~89周岁老人的补贴标准较高,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对于110~119周岁、120周岁以上老人,则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和2000元的高龄津贴。(本报2013年7月10日A4版曾作报道)
将推动全区各地建立高龄补贴制度
据了解,2012年的数据显示,广西有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17.8万人,占老人总人数约17%,目前,区内除了上述五市给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外,也有其它市的少数县(市、区)在开展此项工作。相关部门尚未完全统计出当前享受高龄津贴的80岁以上老人人数。
记者了解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把建立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纳入其中。目前,我国已有部分省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给80周岁以上老人发高龄津贴的制度。少数地区将发放年龄要求降低到75周岁以上甚至更低。如近两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二连浩特市为75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广州市花都区、佛山市南海区将高龄津贴发放门槛降低到70周岁以上。我区民政部门一些人士认为,和地区经济发展有关,沿海省份给高龄老人发放津贴的工作推动相对快一点,其发放标准也高于西部省份。
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规划,广西还将继续全力推动全区各地建立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