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彭宁莉)12月19日晚以及12月20日上午,南宁市先后发生两起自杀事件,当事的一男一女,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跳楼这一方式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令人婉惜。
12月19日晚8时16分,广西财经学院的两名学生走过校内一栋较为偏僻的教学楼前时,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响,两人循声望去,发现一名男子已经仰躺在该栋教学楼旁的地上。几分钟后,辖区派出所民警以及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但男子已无生命迹象。
在该男子随身携带的一个包内,人们发现了几张纸,上面写有死者的简单个人信息:蓝某,都安人,该校大二会计班学生。除此之外,纸上还满满地记录着蓝某近日的心理波动,表露了他对生活现状的悲观情绪。
人们随后在该栋教学楼的6楼发现了空酒瓶以及呕吐物。据初步估计,蓝某是在此饮酒后纵身跳下的。对于蓝某的死,大多数同学都表示“事前没看出征兆”。
令人遗憾的是,12月20日,类似的悲剧再次在南宁上演。当日中午12时许,公园派出所接到南宁市澳门街物业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女子从澳门街内一栋高楼上跳下身亡。民警赶到现场了解得知,死者并非澳门街的居民。沿着事发高楼楼梯一路向上寻找后,民警最终在18楼电梯间的窗下,发现了一双女性高跟鞋。
经法医初步鉴定,该女子系从高空坠落死亡,年龄约28岁。但由于该女子身上没有任何有效证件以及电话等物,她的身份暂时无法得知,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