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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落在高速被撞身亡后续:死者家属获赔23万元

A-A+2013年12月20日08:21南国早报评论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陈维)南宁市民张先生在车站没有接到父亲,经多方寻找,才知父亲在高速路上被撞身亡。原来,父亲搭乘大巴途中被落在服务区,心急之下走上高速公路,不幸被车撞了。12月19日,南国早报记者了解到,当事客运公司已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同意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家属23万元。

  广西现代桂联旅游客运公司(以下称桂联公司)将此事件定性为“营运客车在服务区遗漏旅客的服务质量事件”。经查,12月13日,桂联公司驾驶员覃某驾驶桂AA55××大巴,下午4时20分从巴马汽车客运站发班回南宁。

  据了解,巴马客运站给驾驶员的行车路单填21人,而车上实际人数是22人。当天下午6时35分,大巴行驶至南百高速公路平果县果化服务区休息。6时50分,驾驶员按行车路单清点21人后,便驾驶车辆回南宁。当晚8时车辆到达西乡塘客运站卸客后,覃某发现行李厢里遗落一件行李,以为是旅客遗忘,于是便锁车回去休息。

  当晚10时许,西乡塘客运站接到乘客家属反映后,查实该车确实在果化服务区遗漏了一名乘客,后来这名乘客自行离开服务区走入高速公路,被高速路上行驶的汽车撞死。

  14日上午,广西现代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桂联公司查实情况,并紧急召集了集团公司下属所有运输单位领导和安全人员,在西乡塘客运站召开事件分析会。

  会议认为,桂联公司桂AA55××当班驾驶员覃某未能按中途站休息管理规定,未核实好人数即驾驶车辆离开服务区,造成巴马甲纂乡好合村村民张某遗漏在服务区。为吸取事件教训,集团公司要求将事件通报到每辆营运客车、每位驾驶员,逐线逐班做好现场交待,防止类似事件发生,要求桂联公司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2月16日上午,桂联公司成立了“12·13”服务质量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此事件。17日,在西乡塘区政府部门的协调下,桂联公司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桂联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张自德家属23万元。

  针对桂联公司所称的巴马客运站“数错人数”的问题,桂联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会与巴马客运站接洽此事,并称通过车载视频就可举证核实。记者与当时清点人数的巴马客运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时,对方称不便接受采访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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