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王坚)使用信用卡可以给生活带来便利,但过度消费,带来的很可能会是官司。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集中宣判了124起信用卡透支欠费纠纷,奇特的是,124名被告均下落不明,恶意欠费更占了“主流”。
据了解,仅该院,今年受理的信用卡透支纠纷就达703件,是去年受理该类案件的近3倍。法官提醒,恶意欠费者除输了官司要还钱外,还会背上“信用污点”,对未来生活产生的影响也更大。
今年9月上旬,交通银行某分行将482名逾期欠费持卡人告上兴宁区法院。12月13日上午和16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分两批集中审理了该系列案。其中,有124名被告下落不明。这124名被告都持有交通银行可透支的信用卡,银行核准的授信额度均不超过1万元。124名被告中,80后最多,占比41.12%,70后占比36.29%,60后占比18.54%。其透支时间基本集中在2007年12月至2013年8月,透支金额均不超过1万元。由于持卡人逾期不还款,银行方面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只得诉诸法律。
据主办该案的王法官介绍,124名被告透支的总额虽然不到100万元,但他们均下落不明。法官分析认为,一些持卡人因外出打工等原因,往往不在原身份证上的地址居住,也没有依据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将新的住所和联系方式通知银行。因为发卡银行无法掌握这些变化,导致法院采用电话、发函、上门等多种方式仍通知不到持卡人,只能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并缺席审理。
一审法院判定,124名持卡人败诉,要支付给银行透支本金、利息、手续费、超限费和滞纳金等。
王法官告诉记者,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与之相关的法律纠纷也日渐增多。去年一年,该院共受理该类案件271件;到了今年,数量激增至703件,而且恶意欠费的占了大多数。很多80后信用意识淡薄,不知道一旦欠费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这将对他们未来的生活产生极大影响。
为此,法官提醒广大信用卡卡主,在申领信用卡后要量力用卡、理性消费。应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形成信用卡消费上限习惯,不要过度超前消费,避免透支过度和失控,自觉遏制恶意用卡行为,争取做一个真正的信用卡卡主,不做卡奴。因外出打工等原因,不在原身份证地址居住的,应及时将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银行。在被发卡银行起诉后,应积极参与诉讼和调解,依法守信,否则不但需依照信用卡领用合约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利息、滞纳金、手续费和超限费,还会给自己留下“信用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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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注意事项
1.客户接到信用卡卡片时要先激活,首次使用时要先分别设置电话查询密码和消费交易密码,最好两个密码不要相同,不要过于简单,禁忌使用身份证前后6位、生日、简单数字等作为密码。
2.客户要选择短信提醒功能对使用卡的安全性有保障,如有疑问直接拨打银行客户电话确认核实。
3.在商家刷卡消费时注意不要让信用卡离开你的视线,一笔交易只刷一次,如多次刷卡请及时问明原因,并注意短信提示,防止重复刷卡造成损失。
4.刷卡签名时要核对签购单上卡号、消费金额、消费币种是否正确,如有误可当场撤单并取消交易。
5.不要将信用卡当成储蓄卡使用,不要将多余的资金存入信用卡中,因为信用卡主要是用来消费的,如提取现金银行要收取手续费和利息。
6.不要轻易将信用卡和身份证件转借给他人使用。
7.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相信自称银行工作人员、彩票中心人员、国家机关执法人员的电话和短信,而向陌生人透露信用卡的信息和密码。
8.不建议客户使用信用卡过度消费及透支进行购买基金和炒股的短线投资行为,禁止进行信用卡违规套现等交易。
9.要及时掌握信用卡的账单日和还款日的具体时间,要及时足额还款,否则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10.对大额消费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要合理选择申请最低额还款或银行分期付款业务。向银行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和利息,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11.在进行信用卡网上交易时要先确定网址是否正确,完成网上交易后及时退出画面,要尽量使用客户证书(U盾)或电子口领卡,不要在网吧等公共上网场所进行信用卡支付交易。
12.客户注销生效后要及时到银行网点办理销户手续,提取还款后的剩余金额,避免未及时销户产生账户管理费等费用。
(李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