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网讯(记者 王文胜 通讯员 李志江)男子范某某务工期间竟然色胆包天,光天化日之下将暂住地邻家幼女骗进房间实施猥亵,12月15日,范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被平乐警方刑事拘留。
12月15日一大早,平乐警方接到辖区阳安乡村民报案,称自家10岁的女孩,于14日中午被一名青年男子骗进附近工棚的房间猥亵。驻村民警立即进村开展走访摸排工作,经过1个小时的调查,根据嫌疑人体貌特征及驾驶车辆的情况,民警很快锁定在该村工地打工的青年男子范某某。
正当民警对范某某展开抓捕行动时,自知难逃法网的范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对受害女童实施猥亵的犯罪事实。
据调查,27岁的范某某系平乐县平乐镇村民,案发前半月离开家,到受害人所在村庄的工地打工。案发当日,因天下大雨无法施工,早上范某某与工友们酒足饭饱后,一觉睡到中午才起床,后推上摩托车准备去圩镇上吃午餐。
当范某某走出院子时,看到有3个女孩在附近玩耍,附近都没有成年人。他色心顿起,遂以让其中一个女孩帮搬东西为由,将女孩骗进自己的房间里,欲对女孩实施强奸,后因女孩强烈反抗并大声呼救,致使范某某犯罪未遂。接着,范某某继续对女孩实施猥亵行为,直到女孩的同伴找上门来,才将受害女孩放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