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1月14日电(记者 邹婷玉 杨坦 杨华卿)从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法院获悉,一已婚女子黄某在网上结识青年沈某,并用假身份与沈某谈婚论嫁,结伙骗取礼金后人间蒸发。近日,经法院审理,黄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介绍,2012年2月,已结婚并生育有小孩的黄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安徽籍男子沈某,随后,她用“黄燕”的假名字、身份和沈某交往并谈婚论嫁。2012年4月13日,沈某汇2000元人民币到黄某的农村信用社账户,作为她到安徽相亲的路费,但黄某并没有去安徽。
5月7日上午,二人约在大安镇一间酒家见面,黄某打电话喊来“亚兰”充当其母亲,同时让“亚兰”帮忙找一中年男子充当其父亲,一起骗取沈某的钱财。饭后,沈某给黄某200元请车去她“爷爷”家,黄某故技重施,将沈某带到一个村子,谎称一名陌生老人是她的爷爷,沈某掏了100元给老人家。回到饭店后,沈某将聘礼和红包分别给了黄某的“母亲”和“父亲”。就这样,黄某一伙前后多次骗走沈某人民币共计6700元。在跟随沈某准备坐车去安徽时,黄某借口回家拿户口本趁机溜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其亲属主动代其退清赃款,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