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讯(记者 肖军 特约记者 周柳宁)明明偷了别人的电动车被追得无路可逃躲上树,却跟民警说“追错人了”;明明是自己有预谋作案,却责怪“是事主引诱犯罪”;明明曾因盗窃被判刑12年,却自称“是初犯”,还指责办案民警曝他的案底是侵犯隐私……11月5日清晨,鱼峰警方抓获盗车男子李某,然而不管是在抓捕还是审讯中,他的言行都非常雷人。
5日清晨5时许,像以往那样,做送奶工作的小杨到荣军一区去送货。因为大清早的没什么人,小杨停好电动车后,图方便,连钥匙都没拔,就拿起两瓶奶往一栋楼的3楼和5楼送去。算起来也就是一分多钟的时间,不想等他下楼时,电动车竟然没了。小杨立即报警。
警情传来时,荣军派出所民警和巡防队员正好在案发一带巡逻,便很快与小杨会合,带着他在附近路段进行搜索。
在荣军路的一条小巷子里,不远处有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小杨一看那电动车是绿色的,车型也与自己失窃的电动车吻合,就跟民警说“那辆车有可能就是我的”。
民警立即加快速度追上前去。可能是车灯光引起了那男子的注意,他也加速行驶,而且故意朝一片菜地里冲去。
因警车无法靠近菜地,民警便下车徒步追赶。男子在无路可开的情况下,弃车而逃。他跑到菜地中央的一棵树前,回头望了一眼追过来的民警,一骨碌爬上了树。
“公安,你们追我干嘛,我是良民,从来不做偷鸡摸狗的事!”看到民警来到树下后,男子主动解释。“你下来咱们说清楚事情就可以了。”民警劝男子下树,避免危险。僵持了十来分钟后,男子手抱大树也累了,只好乖乖爬了下来。
民警对男子进行例行盘查,发现此人一身的盗窃工具,数了数,大大小小共有20余样。其扔弃的电动车,经小杨辨认,证实是他刚失窃的。
男子随后被带回派出所调查。男子姓李,35岁,本市人。他承认,当天清晨出来寻找目标,可巧碰上了送奶工小杨。看到对方电动车没锁就上楼,他就快速地将电动车给开走了,只是没想到民警来得这么快。
“偷车这事我认了,但我觉得你们也应该把失主一起给抓起来。这件事他也要承担责任,因为他是在故意引诱我犯罪。”李某的一席话,让民警哭笑不得。
更“雷”民警的是,李某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初犯,一直以来都是良民”,然而一查询,发现此人曾经因盗窃被判刑12年,半年前才放出来的。
面对这事,李某更“雷”,他指责民警 :“这属于我的隐私,侵犯隐私是违法的啵。”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