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讯(记者 喻芬)学校要求小学生暑期到社区报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13日中午,家住城中区桂中社区的罗女士带孩子要求桂中社区立即安排,未能如愿,她气极动粗,导致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陈女士脸部、手部多处受伤出血;而在推搡中,罗女士身体也有受伤。警方已介入调查,负责办案的民警表示,还有待进一步了解。
13日下午,记者接到报料后赶到柳东派出所,采访了双方当事人。
据桂中社区工作人员和陈女士介绍,13日上午8点多,罗女士带着孩子来到社区,拿着景行小学潭中校区的一张通知,要求社区安排社会实践活动。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统一安排,请罗女士留下了姓名、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中午约11点,罗女士带着女儿、外甥,还有邻居汤阿姨及孙子又来到了社区,并且带来了扫把、撮箕等劳动工具,希望社区立即安排扫街活动,然后在表格上盖章。罗女士表示,晚上就要带着女儿乘飞机到外地,要到8月30日才能回到柳州。陈女士表示,既然要社区盖章,就应该由社区统一安排实践活动,否则就成了假实践,不能为盖章而实践。并且,陈女士承诺,如果罗女士确实是8月30日才回柳州,到时候社区也会通融。
陈女士告诉记者,“每年都有中小学生拿着类似的表格来社区要求盖章,有些根本没有参加过社区组织的活动也要求我们盖章,不给盖就吵闹不休。对这种弄虚作假的不诚信行为社区怎么能够支持呢?我是希望她(罗女士)的孩子能够真正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如果真像她所说的,8月30日才回到柳州,那么我们社区也会特事特办,肯定不会让孩子为难的。”
罗女士却觉得陈女士是故意为难,“现在让我们扫一扫地是造假,那8月30日回来再盖章就不是造假了吗?人家其他社区都可以,我孩子的同学在其他社区的都盖了章,为什么你就这么不好讲……”两人交流不太顺畅,罗女士觉得陈女士态度生硬,做事死板,便要求给社区主任打电话,要陈女士给电话号码。陈女士表示,主任正在外面开会。于是,双方情绪都上来了。
争吵声引来了其他工作人员,将两人拉开,但罗女士还是隔着劝解的人打到了陈女士的脸部,并且操起一把椅子但没砸中对方。13日下午,记者在柳东派出所看到,陈女士脸上多处有伤,眼睑处、嘴角处明显出血,手掌受伤出血,手臂、腿部均有软组织受伤痕迹。而罗女士说自己在也混乱中被人扯头发、踹肚子。记者看到,她的手臂上也有长长的划痕,渗血。拉扯中,社区的另一名韦姓工作人员身体也多处软组织挫伤。
【时评】
三问“学生社会实践社区盖章”
中小学生暑假参加社会实践要社区盖章,这事在柳州有好几年了,尽管社区多有诟词,但碍于情面,亦或是不愿意为难孩子和家长,许多社区都一盖了之。记得,三四年前,一位社区党委书记就和我沟通过这个问题,他感觉极不舒服,“学校都要求社区盖章来证明学生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但是,真正来社区参加活动的少之又少。他们来盖章时表示,我在其他地方实践了。其实,真正为难的是社区。不盖吧,影响人家孩子正常报名;盖吧,说浅一点是造假,说重了是助长孩子的不诚信行为。两难啊……”
桂中社区工作人员因为盖章被打受伤一事,再一次说明“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要社区盖章”这件事本身就是权责利不对等的“乱弹琴”。笔者有三问——
一问:社区是不是活动的主导方?既然要求社区盖章,逻辑上看,社区应该是主导方,对不对。但是,事实上,主导方却是学校——是学校要求社区来为这事盖章证明。社区盖得着吗?是不是应该谁主导谁盖章?
二问:大家一致认可,学生利用暑期参加社会实践本身是件非常好的活动。那么,既然是这么好的事情,为什么要盖章来证明呢?不盖章学生就不做了吗?
三问:“学生社会实践社区盖章”在实际操作中弄虚作假现象被诟病已久,“诚信”已被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方针之一。有悖于诚信的这类活动是不是该改一改方式了?(陈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