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韦某涉嫌诈骗一案在柳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某、胡某斌(另处理)于2010年开始,一借贷资金周转、投资事业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借贷共计人民币2485.65万。2010年底至2013年7月期间,被告人韦某因在澳门赌博输掉人民币900万元后,2013年7月至同年11月期间为偿还赌债,被告人韦某、胡某斌继续用过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被害人冯某、蒋某生、梁某等10余人骗取共计人民币675.5万元,为躲债务,2013年11月12日被告人韦某、胡某斌借贷全家人员外逃昆明、广州等地,被告人韦某、胡某斌将骗得的钱挥霍一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某目无国法,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诈骗他人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滴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除,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上,韦某对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韦某在庭审中表示,之前他是做“放数”,搞抵押借贷的。有人向他借款,他就向亲戚朋友借,再放给他人。别人给他3分利,他则给朋友1.5至2分利,从中赚取差价。后来去澳门一脚赌输了900万后,因一下还不上,被对方追得紧,就开始骗亲戚朋友了。他用骗来的钱还了400万给追赌债的人后,仍被对方紧逼威胁,自己一时又无法还上,便带着老婆、儿子、二媳全家跑路。最后陈述中,韦某表示“对不起我的亲戚朋友,尽量筹钱赔给他们”。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建议法院对韦某在有期徒刑10年以上量刑。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