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县(区)级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已基本建立,柳州市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走在全区前列……从6日开始,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何龙群率调研组到柳州,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情况调研。调研组当天下午与柳州市有关部门举行座谈时,对柳州市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
目前,柳州市逐步形成了以《白莲》《八桂大歌》为代表的民族舞台文化,以“柳江之夏”“刘三姐大舞台”“百村百戏”“侗不离酸”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群众文化,以三江程阳桥、侗寨、侗族鼓楼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建筑文化,以三江多耶节、融水芦笙斗马节、花炮节、苗族系列坡会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节庆文化。建成8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了全市乡镇100%全覆盖。
截止到2014年10月,获得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0项;4人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人被评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0人被评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民委公布“十二五”时期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柳州以24个少数民族村寨上榜而位居全区首位。
市委常委 、副市长富向东向调研组介绍有关情况。
下一步,柳州市将以新农村建设和文化致富工程试点为切入点,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探索以项目带动试点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扶持农民自办文化,在当地建立起“不走的文化服务”。把民族生态文化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民族生态文化旅游模式。
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穆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芳参加调研。(记者闫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