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2015年6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10家企业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这10家企业(个人)分别违反了我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这10家企业、个人作出行政处罚。
1.南宁市百佳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食品流通许可证》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柳州市柳邕路361号瑞通驾校内擅自增设食品仓库用于储存食品,且在仓库内存放超过保质期的陈克明营养富硒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给予警告。
2.经营者熊嗣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Pure Baking Soda)的行为,违反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3.柳州市罗老二蛋品加工厂(罗运泉)
生产经营的优质无铅松花皮蛋(生产日期2015年3月12日),经检验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涉案食品、罚款。
4.柳州市柳北区宗琴蛋品加工场
生产经营的松花皮蛋(生产日期/批号:2015-3-10),经检验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5.柳州市香辣味粉业专业合作社
生产经营的柳州哈螺螺蛳粉(生产日期2015年3月29日),经检验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6.经营者张晓献
经营的“好欢螺螺蛳粉”(生产厂家: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5年3月30日),经检验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
7.经营者张朝辉
经营的口水哥螺蛳粉(生产厂家:柳州市朝旭食品厂,生产日期:2015年3月25日)经检验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8.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的“盐酸多巴酚丁胺注射液”(生产企业: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2ml:20mg×10支/盒,批号:20140141)经检验不合格,为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9.广西柳州吴大药业有限公司
销售的“抗病毒口服液”(生产企业:委托方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受托方贵港市冠峰制药有限公司,规格:10ml×12支/盒,批号:20140119)经检验不合格,为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10.柳州市神农中药饮片厂
生产销售的药品“野菊花”(批号:20141223)、药品“白芷”(批号:20141212)经检验不合格,为劣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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