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通知,下调A股交易过户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内容,A股交易过户费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统一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分别收取。
其次,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大宗交易平台的A股交易过户费,按照调整后的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同步调整;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优惠幅度维持不变,即按照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的70%收取。
第三,优先股交易过户费,按照调整后的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同步调整;优先股试点期间的优惠幅度维持不变,即按照A股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的80%收取。(黄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