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晚报讯(通讯员 丁瑾 记者 罗世华)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社保数据年度结转时间,与往年一样,为确保社保数据年度结转工作顺利开展,自6月25日16时起,部分社保业务将暂停办理。至7月1日7时30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下称“市社保局”)将完成2014年社保数据年度结转,参保人员将正式开始享受7月起执行的城镇职工医保新政策。
市社保局提醒,今年的社保数据结转,参保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预缴下年度职工医保保费及以个人方式续缴下年度住院附加险的参保人员,请于6月25日16时之前进行续缴,超过16时将暂停办理该项业务。逾时续缴可能会影响参保人员的正常医保待遇享受,请以个人续缴医保的参保人员特别注意。
2.门诊慢性病初审及选点登记工作将暂停,既往办理人员待遇享受可顺延。自6月20日18时起,各具备门诊慢性病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将停止办理门诊慢性病的初审工作。而原已办理了门诊慢病待遇确定及已通过门诊慢病年审且符合继续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该项待遇可自动顺延至下年度。另一方面,6月30日12时起,各定点医疗机构也将暂停对门诊慢性病就医选点登记工作的办理。
3.年度结转期间医保收费工作将暂停,就医结算需个人先行现金垫付。此次社保年度结转从2015年6月30日至7月1日7时30分,结转期间,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职工医保收费系统将暂停使用,职工医保IC卡一并停止使用。这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自7月1日7时30分起医保系统恢复正常后,参保人员再到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数据补录,手续确认后退回先行垫付的个人现金。而对于在结转期间产生住院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可以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A.2015年6月30日13时前出院的,以及已出院尚未结账的参保人员,应在6月30日13时前将费用结清。2015年7月1日后再结账的,按照新年度的相关标准结算,费用计入新年度。
B.若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在2015年6月30日13时前不能出院,需跨年度住院的,可在6月30日13时前结清之前的住院医疗费用。之后的住院费用到实际出院时再按新年度的相关标准,作为一次住院结算,参保人员应相应支付住院起付标准。
4.2014年度职工医保报销手续时间点严格控制,上年度企业职工医疗互助款发放延至年底。对当前医保年度(即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所发生的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手续(含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截止办理至2015年6月25日。而对上年度医疗互助补助款的发放,考虑到享受该项待遇的企业参保人员不能及时领取的各种情况,市社保局特将发放手续延长至2015年12月底。请未能及时领取医疗互助款的企业参保人员互相告知,不要错过顺延时间。
5.单位新增、续缴及预缴医疗保费须严格按时缴纳到账。需续办新年度住院附加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含参照自费办理)的用人单位,必须在2015年6月25日18时之前到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预缴费手续并将保费缴纳到账,确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完成预缴费确认工作。请相关用人单位严格注意时间节点,确保参保人员在新的医保年度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年度结转期间相关业务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信息中心:3815615、3810579
东软公司:3810579
征缴科:2810446
稽核科:2801549
医保科:2801229
基金科:2824139
定点管理科:2867765
干保科:2827391
信息统计科:281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