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刘琴 通讯员/杨娜)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已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的高校将陆续寄发录取通知书。这段时间,考生可能会遇到通过正规渠道查询自己档案状态无变化但却收到录取通知书、一名考生同时收到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相应批次还未开始录取就收到录取通知书等情况,这多是一些不法分子向考生寄送假录取通知书行骗,一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的办学机构也借此时机混淆不同招生形式的概念,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招生。
自治区招考院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收到录取通知书和考生信息确认表后,应通过3个步骤确认其真伪:
一查录取真伪。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先按照录取日程表公布的各批次录取时间,通过拨打声讯热线、发送短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等正规渠道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果考生查询到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等),则该通知书是真实可信的,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后的通知书。
二查学校真伪。应查验录取通知书的寄出方是否为经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当年在广西招生的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计划等有关信息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高校名单及招生计划,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也可查询。此外,这些学校的名单及其招生计划情况还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或《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上查到。
三查学籍真伪。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要和省级招生机构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考生可在本校及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注册网上查询自己是否已取得学籍。未经省级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国家将不予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若考生收到了假录取通知书,应注意保留证据,并向区招考院报告。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7942、5337943。若收到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录取通知书,亦应当提高警惕,辨别发出机构获取考生信息的渠道和发放通知书的行为是否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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