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刘琴 通讯员/杨娜)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我区继续允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复核主要针对统考科目的成绩,复核内容为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考生如需申请成绩复核,可于6月23日至24日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普通高考的“政策文件、公告”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广西2015年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然后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县、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指定地点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于6月27日17∶00前将成绩复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若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则由本人于7月2日18∶00前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普通高考准考证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仲裁,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