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刘琴 通讯员/杨娜)6月17日10∶00,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工作正式开始。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7日10∶00至6月28日10∶00;本科普通批次(即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批次)及高职高专普通批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15∶00至7月2日10∶00。
考生初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时,需要输入自己的报名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登录成功后必须先修改“初始密码”,再用新的密码重新登录后才能开始填报志愿。
为保证填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志愿填报截止之前,考生可多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但每次登录后的有效操作时间为15分钟,超过规定时间才提交的志愿信息,将被系统拒绝。因此,考生应先将有关志愿信息(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在纸上整理好,登录系统后按整理好的内容迅速填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考生,打印确认志愿信息,是一项保障信息安全的有效措施。考生志愿一经在报名所在地招办(考试院)指定地点进行打印确认,任何人均不能再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再次登录时只能查询而看不到“填写志愿”的选择项。因此,考生在确定自己的志愿信息后,应按报名地招办(考试院)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志愿的打印确认,以杜绝他人篡改,保护个人志愿信息。考生如未按时进行志愿确认,将视为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填报工作截止时的数据为准。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先全面了解有关高校招生章程(通过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有关招生规定、《2015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了解清楚要求再填报志愿。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等,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应当提前熟悉录取批次设置情况和志愿填报时间安排,按照我区有关规定,通过官方公布渠道填报志愿,避免届时填错志愿。同时,请考生自行填报志愿,避免由他人代填引起填错、漏填志愿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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