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和高考阅卷有关的信息、报道,我们已不能再回避问题,含糊其辞了:近20年来,不少省市高考作文改卷都很快,确实存在“秒杀”现象。
1998年,我上高一,学校邀请汪国真和一位省高考阅卷负责人给同学们作报告。我只记得汪国真讲了文学创作应该有新意,流传千古的作品大多是通俗易懂的,等等。高考阅卷负责人讲了很多阅卷规则,其中提到作文判分很快,他说除去老师翻试卷(当时未实行电脑阅卷)、签名字、誊写分数的时间,老师看一篇作文的平均时间大概在9~19秒。一目十行是毫不夸张的说法。
2010年,我第一次参与河南高考试卷阅卷工作。当时已经实行了电脑阅卷,作文被扫描成图片,老师可以随意放大、缩小图片(字体)。休息时间,一位教授在走廊里得意地说:“我的一个研究生,9秒钟判一篇作文,打分准得很,又快又好。”
我也曾花好几分钟看一篇作文再判分,也有看了十几秒就判分的。平均下来,当年我改一篇作文大概用时40秒。当年,河南一位老师评作文出现重大失误被点名批评并被辞退:一名考生作文前两段是自己写的,后面都是抄的现代文阅读,他却打了40多分。幸运的是,后来,不允许研究生改作文了,只允许他们改填空、简答、多选题。当我再去改高考作文的时候,我确实放慢了阅卷速度,不再当“刽子手”,但平均下来,大概仍在45~50秒。
据媒体报道,2014年,浙江某地阅卷老师向记者反映,一位老师阅卷7天,56个小时要完成1.2万份的阅卷量。平均每个小时要阅卷大约214份,平均每分钟阅卷3.5份,平均每份用时17秒。有的老师用了5天就完成工作量,也就是每份试卷用时12秒。这是理想数字,除去休息、上厕所等时间,平均用时9秒。有的老师用不了9秒,甚至4~5秒便给出了分数。
“秒杀”有哪些危害呢?除了影响语文教学和学生人格培养外,最主要的就是学生的分数和命运了。
2014年河北省多数考生作文得分集中在36~45分之间,占到73.06%。2014年河南高考作文平均得分44.73分。平均下来,各地大部分考生作文分数大约集中在40~49分。这种分数分布规律是否和作文被“秒杀”有关呢?欧阳国胜老师10年前就指出:“12年的学校语文教育,9年的作文训练,到头来好几百万人就在那10分之内撞大运,花上近1小时写出800多字去比拼质量比拼分数,在实质上的10分内进行瞬间的运气比较。”遗憾的是,如今的情况仍和10年前有些类似。
一篇800~1000字的作文,无论看多少“秒”后判分都不合理,而是应该看多少“分钟”后判分才合理。我没有做过大量的精确测验,每个人的经验也不一样,作文内容又千差万别。但根据个人经验,800字的作文,平心静气地看一遍,至少得两分钟左右吧。
据报道,上海实行高考作文限时阅卷制,一篇作文需要2~3分钟评判。
对于已经被“秒杀”过的高考作文,再道歉已经无济于事。但是我们是否可以从今年开始,不再“草菅人命”呢?
我盼望着:各省能尽快推行高考作文限时判分制,这是根治“秒杀”的关键措施。
我呼吁:高考阅卷组小组长,请不要再催促、指责那些改得慢的老师了。
我呼吁:今年准备去改高考试卷的老师,请放慢速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