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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服管理有新规 家长学生可参与校服选用

A-A+2015年7月14日新华网评论

  据新华社北京电 根据教育部网站13日发布的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这是第一个国家层面系统构建校服治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旨在针对校服管理的关键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形成有效管理服务体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近一时期,部分地区出现了“毒校服”“丑校服”情况,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成为热点焦点,亟待对中小学校服管理进一步规范。

  《意见》认为,校服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格依法进行校服企业登记注册,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学校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加强校服采购管理,加强采购公示,实行采购备案,同时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各地要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提倡对家庭贫困学生等群体无偿提供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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