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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合写的论文”是否经得起检验

A-A+2015年6月5日中国青年报评论

  湖北高三女生小张凭借论文等成绩,通过了今年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自主招生初审,但近日有网友发现,其论文的第二作者疑似张同学母亲。6月3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教授证实,张同学确实是其女儿,但相关论文是女儿自己写的,她参与修改,“我们是经得起检验的。”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安德烈·高兹的非物质理论》这篇论文实在有些“高大上”,可一个18岁的高中生,不仅以第一作者身份写出来了,还发表了论文。联想到现实中常见的论文弄虚作假以及“花钱买论文”“花钱发论文”等乱象,加之第一作者与第二作者是母女的特殊关系,对此进行质疑,显然是合理的!

  当然,不能仅仅因为两个作者的关系以及第一作者的年龄和身份,就简单地认定一个中学生不可能写出这样的论文。有道是“有志不在年高”,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少年大成的佳话。但就常识而言,不可能的机率远远超过可能,更重要的是,是否“经得起检验”,不是自说自话就能证明的,而需要利用一些科学的甄别方法。

  这就需要自主招生的相关高校出面了。虽然自主招生举着“自主”的旗帜,但决不是高校的私事和家事,而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如果相关高校仅仅因为一个学生在省级以上报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了论文,而不夯实论文的真实性、含金量,就挥手放行,那就是不负责任,甚至可能“此事定有蹊跷”。如果存在“拼母”的问题,那就是对其他考生的不公平,是对高校公信力的玷污。

  站在高校的角度,出于公信力的要求,应该在自主招生的笔试、面试阶段,对这名“神奇的中学生”进行必要的审核。如果在论文答辩中,这位中学生表现出与所发表论文相应的学术能力,那应该恭喜“捡到一个宝了”;如果没有表现出相应能力,甚至反差很大,那就可能有问题,需要查清楚是否有弄虚作假的问题。这对高校提出了更高要求,但这是高校应担的责任,而且调查和审核不能暗箱操作,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有必要指出的是,类似因为论文而发生的质疑,不会只此一例,未来相信还会更多。今年是2003年高校实施自主招生政策以来变革最大的一年,从2月份开始,各高校陆续公布了自主招生政策。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很多高校在面向文科生的自主招生简章中明确要求,“在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论文”。这一规定起初就引起了质疑,很多质疑者认为这么做不仅没有必要,而且可能产生弄虚作假等问题。不重视这一问题,还会引发更多质疑,让自主招生遭受更多指责。

  对“母女合写论文”的质疑,既是对论文乱象的质疑,也是对自主招生乱象的质疑,它是合理的。衷心希望有关方面正视公众的质疑,以严谨的调查公布权威的结论。而且,要以此作为提醒,真正把好论文关,以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论文和自主招生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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